石坳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
【单位职责】
中共石坳乡委员会领导本乡党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工作;石坳乡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本乡农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制订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平稳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织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四)认真执行党和国家脱贫攻坚的战略决策,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领群众奔小康。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困难和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火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实施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便民服务工作。推进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和水平。
(七)负责辖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八)加强乡村财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开源节流,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九)拟订乡村建设规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加强公用、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精神文明、文化旅游、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的健康发展。
(十一)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石坳乡党委政府统筹设置以下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 卢 琼 电话号码:152 7927 5705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文件管理、会务、档案、督查、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信息化建设、党务和政务公开、公共节能、绩效考核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人:黄 喆 电话号码:187 7928 7863
工作职责: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社区矫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集乡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交通运输和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三)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人:罗天鸣 电话号码:187 2019 6334
工作职责:负责乡村振兴、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秀美乡村、水利、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工作;承担农、林、水、畜、茶、蚕桑等技术推广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 周圣荣 电话号码:137 6727 9857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社会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民政等工作;负责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文化、旅游等工作。
(五)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 戴丁生 电话号码:151 7025 5455
工作职责: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财税、统计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编制本乡年度财政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监管本乡各项财政收支;协助管理、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负责监管各类专项资金,并协助做好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承担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协助监管本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六)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丁秀玲 电话号码:158 7927 4886
工作职责:设便民服务中心(挂综治中心牌子)。按照授权,负责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或代办公作;负责推进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便民服务点建设。
(七)综合执法队
队长:卢超文 电话号码:150 7928 5694
工作职责:按照授权,统一行使辖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并以乡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协助做好突发性和应急性事件处置工作。
【单位地址】修水县石坳乡集镇
【邮政编码】332418
【联系电话】0792-7670842
【石坳乡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夏季)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冬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末及节假日会安排人员值班】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2402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