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规定,修水县城市管理局拟对九颂山河·江山印小区顶楼闷顶违法建设依法予以处置,现根据属地原则由宁州镇人民政府就该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因该决策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为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以及《九江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宁州镇人民政府拟召开修水县宁州镇九颂山河·江山印小区顶楼闷顶违法建设处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6日14:00
地点: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员:
1.修水县人大代表1名;修水县政协委员1名;律师协会律师1名;人民调解协会调解员1名;
2.专家、学者3名;
3.居民24名;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1.听证参加人以自愿报名、协商推举的方式产生。
2.修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调解员、专家、学者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或由数据库遴选。
四、听证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1.听证参加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2.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附件2);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修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听证参加人姓名、工作单位)。
4.听证参加人还需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5.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如实、客观反映自身意见。
6.居民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凡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居民,可下载附件1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手写、打印均可但签名必须手写;陈述意见可附页)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记载权利人名字页复印件、商品房预售合同记载购买人名字页复印件各1份送到宁州镇综治中心二楼第一间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应当是产权证书或者预售合同载明的真实业主;需本人到场,不接受代报名。
报名地点:宁州镇人民政府,修水县工业大道85号,联系人:胡健,联系电话:18370225409。
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5月15日。(5月10日不办公)
附件1 :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 :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宁州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2 :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2402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