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府发〔2025〕4号
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第四次
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全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25〕9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九府发〔2025〕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
(一)对象和范围。
修水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农业生产条件;二是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此次普查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进行清查摸底等,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二是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三是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四是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二、扎实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修水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组织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组长由县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为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普查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动撤销。
(二)强化分工协作。
各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协同高效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县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修水调查队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修水调查队、县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茶科所、县蚕桑产业服务中心等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强化普查工作的经费保障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对属于县级负担的经费支出,由县财政局作出预算安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充分考虑普查信息化应用需求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的重要性,足额核定普查经费,避免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的顺利开展。各普查参与单位要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从严管理普查经费,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四、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普查工作,选优配强普查队伍。
做好我县农业普查工作,对于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县“三农”家底,科学制定“三农”政策,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县,加快实现争当三省九县发展龙头赢得江西地域大县应有地位目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修水篇章意义重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加强普查人员力量,选优配强普查队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农业普查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对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培训指导,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要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在提高普查质效的同时减轻基层负担;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普查氛围。
要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的知晓度和配合度。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平台的宣传作用,全面支持配合做好农业普查的各项宣传任务。要根据普查各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广泛深入、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各界理解、重视、支持农业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修水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修水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朱秋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饶健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樊亮亮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婵娟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李春晖 县统计局局长
周绍福 国家统计局修水调查队队长
余祖根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丁加昔 县财政局副局长
徐 明 县农技中心主任
成 员:陈美玲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丁华禄 县委网信中心副主任
钟 书 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陈 萍 县工信局副局长
吴 冲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珊珊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志高 县司法局副局长
郑敏会 县人社局副局长
徐燕军 县自然资源局七级职员
吴 俊 县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赵 伟 县林业局副局长
平伟红 县市监局三级主任科员
杨震宇 县文旅局四级主任科员
陈罗君 县茶科所副所长
车林坚 县蚕桑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董文文 县统计局副局长
何 啸 国家统计局修水调查队副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董文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普查任务完成后,办公室自动撤销。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3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2402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