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174440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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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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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修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44号),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夯实安全基础,全面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规定,按照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依法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监督地进行。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增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着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严格查处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及时、准确公布事故信息和调查处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年内至少覆盖4次。重点打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金属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降低事故总量,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健康权益。

三、监督检查的分类及任务分配

(一)监督检查的分类。

根据确定检查对象的方法和检查目的的不同,将纳入年度计划的监督检查分为以下三类:

1.重点企业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责的符合性,突出以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为重点,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

2.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情况(包括对行政许可对象的现场核查以及安全生产许可后实施情况、“三同时”实施情况的检查),突出以生产经营单位现有安全生产条件对应行政许可条件的符合性等为重点,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

3.业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面的特定时期、某些特定事项,如汛期尾矿库安全检查,液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一般采取定向检查的方式。

对涉嫌违法对象(举报、移送或者有其他证据)的检查、上级机关交办、整改情况复查等其他定向检查不纳入年度计划,对检查对象不作随机抽查,但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展。

(二)检查对象名录库。

随机方式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中央驻修企业、修水县工业园太阳升项目区企业、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企业、修水县工业园吴都项目区企业、修水县(九江)工业园区企业、各乡镇返乡创业园区企业,选择具有样板意义的若干企业纳入名录库。根据测算框定为230家单位纳入抽查名录库。其中非煤矿山22家,危险化学品(含油漆、农药零售)10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63家,工贸行业45家.

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延期申请或者已经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对象,选择重点基本与随机方式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一致,根据测算框定为185家单位纳入名录库。其中非煤矿山22家,危险化学品(含油漆、农药零售)100家,烟花爆竹(含批发、零售等)63家。

(三)检查比例和检查频率。

检查比例是指针对某个检查项目应检查的对象数与检查对象名录库总数所占百分比,检查频率是指年度开展监督检查的总次数。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随机抽查项目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即我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其中随机抽查的五大方面共计139个检查事项要全部覆盖;每个抽查事项在总抽查中的比例为30%—70%。

(四)监督检查的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由业务股室和监察大队协商制定分项监督检查计划和月度监督检查计划。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和业务执行监督检查由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的股室制订分项监督检查计划和月度监督检查计划。

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重点企业监督检查、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应当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安全教育培训等一体纳入监督检查内容。职业卫生监管股在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时,可邀请有关安全监管股和监察大队派员参与,同时检查安全生产事项。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分配。

县安监局机关在编人员共9人(其中,执法人员8人,工勤编制1人),列入执法计划7人,占87.5%,符合总局高于70%的规定。

局属单位在岗执法人员10人,列入计划10人。

工业园安监分局在岗执法人员2人,列入计划2人。

列入计划的执法人员合计19人。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工业园安监局分局每人每月监督检查为10个工作日;高危行业监管股室和职业健康监管股室每人每月监督检查为8个工作日;专职从事党务、财会、人事的人员根据局领导安排参与有关监督检查活动,但不作具体任务安排。

1.非煤矿山股。共2人监管执法人员,列入执法计划2人,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192日,人均不少于96日。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股。共4人监管执法人员,列入执法计划4人,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384日,人均不少于96日。

3.综合安全监管股。共2人监管执法人员,列入执法计划2人,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192日,人均不少于96日。

4.职业健康监管股。共3人监管执法人员,列入执法计划3人,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288日,人均不少于96日。

5.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共4人监管执法人员,列入执法计划4人,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480日,人均不少于120日。

6. 局办公室。共2人监管执法人员,列入执法计划2人,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192日,人均不少于96日。

5.工业园安监分局。共2人监管执法人员,列入执法计划2人,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240日,人均不少于120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加大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宣传手册等宣传媒介,开辟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情况,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有色等高危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四)强化责任,建立权责统一的责任制度。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或者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并制作、送达法律文书的,免受责任追究;对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妥善处理好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定向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关系,妥善处理好监督检查与闭环执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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