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174442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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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批转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批转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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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44号),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依法治理,夯实安全基础,全面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依法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监督地进行。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增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着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严格查处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及时、准确公布事故信息和调查处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年内至少覆盖4次。重点打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降低事故总量,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县安监局机关在编人员共12人(其中,执法人员11人,工勤编制1人),列入执法计划8人,占81.3%,符合总局高于70%的规定。

局属单位在岗执法人员10人,列入计划10人。

列入计划的执法人员合计18人。

(二)工作日测算。

2016年全年365日,双休104日,法定节假日11日,法定工作日250日。县安监局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50)×行政执法人员数(18)=4500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根据估算,总工作日预计需用976日。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及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非执法工作日:根据估算,总工作日预计需用1654日。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参加党群活动、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产、丧)假、病假、事假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500-976-1654=1870日。

四、职责分工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非煤矿山监管执法。

共2名执法人员,列入计划2人,总工作日496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县非煤矿矿山进行安全检查。总检查数123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115日,总时间不少于230日。

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106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56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116日;休假40日。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执法。

共4名执法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992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县危化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检查。总检查数726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115日,总时间不少于460日。

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212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312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232日;休假80日。

(三)综合安全监管股(八大行业等工贸行业)监管执法。

共2名执法人员,列入计划2人,总工作日496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县八大行业等工贸行业企业进行检查,总检查数346家;参与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115日,总时间不少于230日。

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106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56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115日;休假40日。

(四)职业卫生监管股职业健康监管执法。

共2名执法人员,列入计划2人,总工作日496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县高危行业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检查,总检查数115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115日,总时间不少于230日。

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106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56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116日;休假40日。

(五)局办公室宣教培训、政策法规、规划科技、综合执法检查监管执法。

共2名执法人员,列入计划2人,总工作日496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县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取证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在重要敏感时段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根据需要参加有关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40日。

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3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26日。其中办理政务、事务、信访以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06日;休假20日。

(六)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

共4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992日。

执法检查:受县安监局委托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人均执法检查时间不少于115日,总时间不少于460日。

其他执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核查安全生产举报、执法案卷检查24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292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212日;休假80日。

(七)县安监局工业园分局监管执法。

共2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2人,总工作日496日。

执法检查:对修水工业园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协助县安监局做好园区企业行政许可,人均执法监督工作日不少于115日,总时间不少于230日。

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106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56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115日,休假40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宣传手册等宣传媒介,开辟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情况,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有色等高危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四)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安全执法监督工作。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监管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安全执法主体责任,将监管责任细分到每一个工作岗位,确保安全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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