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积极推进“三项建设”;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平稳态势,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全县“三大安全”发生事故49起,死亡13人(在市控制数14人内),事故起数与去年相比下降22.2%,其中: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7起,死亡13人,工矿商贸生产安全未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火灾事故13起,无人员伤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的工作目标。
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月18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签订(颁发)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状),县安委会还与各乡镇单独签订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制定了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乡镇和部门实行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零指标考核办法。布甲乡、上杉乡、全丰镇、黄沙镇、宁州镇、太阳升镇针对村、站所、企业等不同性质的因素,分别签订了不同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还签订了消防安全、校车管理责任状;县交通局、建设局、交管大队、房管局、教育体育局与站、所、公房住户、各学校分别签订了不同形式的责任状,县工业园管委会与园区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状,各企业与各岗位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大部分乡镇、部门和单位完善了制度,健全了网络,强化了责任,加强了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三级监管网络。今年,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工业园设立副科级安监分局,编制4人,工作人员正在招聘中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且近期两单位负责人均已明确。县安监局成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股,加强了对作业场所职业安全监管;县教育体育局安排三名干部专门成立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学校的安全监督检查,部分学校配备了保安;全县36个乡镇配齐了分管领导和安监员,所有行政村(居委会)都配备了兼职安监员,各村民小组配备了安监信息员,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局面。全县生产经营企业都有专职或兼职安监员,规模企业设立了安全管理科室。
2、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和完善了《修水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电网大面积停电、通信保障、公共文化场所及大型活动、学校、特种设备、食品卫生、消防、环境保护等子预案。组织了香炉山钨矿阳坳尾矿库、赣北钼业、赣北钨业、金阳光旅游公司防范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全县大部分学校都组织了防地震、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县36个乡镇及县直单位安全生产投入项目585个,总投入1.6亿元。其中:乡镇投入1869万元,其中投入30万元以上的25个,县直单位投入1.3亿元,投入30万元以上的单位 21个,水电部门用于水库除险加固7560万元,加固水库36座,解决农村安全饮水10万多人,投入2180万元,教育部门的危改、电改、饮卫及防护设施投入1900多万元,维修校舍44846m2,新建加固围墙13587.2m,交通公路部门投入安保工程960万元,交警部门投入电子警察、道路标线、警示标志140多万元,房管部门投入80多万元改造直管公房,公安部门投入200多万元改造和添置消防设施。特别是为增强抗洪能力,启动白岭河、全丰河、山口镇防洪工程建设。2011年,县财政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各乡镇都确保了不少于2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投入也在加大,仅香炉山钨业有限公司用于尾沙回填系统投入6000多万元。
4、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准入。非煤矿山取得安全许可证17家,新增一家,整合后,新受理7家,年审换证9家,核发页岩砖厂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新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经营许可证1家,核发油漆经营许可证换证30个,农药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23个;烟花爆竹换证198家。所有矿山和危化企业都完成了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和设备检测检验。合协织带、南方水泥、中节能、新中英等40多个重大项目都落实了安全生产“三同时”。
5、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我县今年在10个乡镇,特种设备、学校、旅游、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八大行业等重点行业按要求开展了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标准制订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了达标验收工作。已有17家非煤矿山、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装了远程监控装置,并与省、市、县“金安工程”联网,实现了即时远程现场安全操作监控。香炉山钨矿、江钨钼业通过省安监局组织的二级标准化验收,赣能抱电、久木木业通过了市组织的三级专家评审,民辉化工、金瞬胶粘剂两家危化生产企业三级标准化正在建设中。
6、服务重大项目。加大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全方位帮助企业解决安全许可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县安监局经常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调查研究,掌握重大项目进展真实情况,做好项目跟踪服务,从项目立项选址、安全评价等各个方面当参谋、出主意、想办法;提前介入,做好安全准入优质服务。及时将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等事项告知重大项目联系业务的负责人,为企业在安全评价、“三同时”做好服务工作。如为南方水泥、厦钨、合协织带、京都钢化、中节能等提供安全设施“三同时”指导服务;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县安监局单独配备绿色通道联络员,全程提供一揽子帮扶。陪同九岭矿业、群力石材、中节能等重大项目多次到省市办理安全许可手续。
(三)以宣传贯彻实施《通知》(国发23号文)为主线,狠抓安全生产法制教育。
1、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声有色。一是创新培训方法。非煤矿山深入昆山、香炉山坑道现场,结合事故隐患和事故案例,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广大矿山作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二是扩大培训范围。今年除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等高危行业人员培训外,还对小水电从业人员,民用爆破物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小水电从业人员培训170多人,民爆涉爆人员200多人。三是培训期数和人数多。国务院23号文、安监总局36号令培训8期,对安委会成员、乡镇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部分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人数达800多人;特作人员培训三期,培训人数100多人,换证复审200多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等都参加了省、市、县组织的培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从业人员培训16期,培训人数达3300人。乡镇分管领导和安监员都参加了市安监局在修水举办的执法资格培训班,各生产经营企业较普遍地开展了“三级安全”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下发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了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县城广场开展了大型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发放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册3559份,竖立大型永久性的安全生产宣传牌38块;制作交通安全宣传牌85块、宣传标语368条,播放电视电台公益广告165次,县城及集镇悬挂安全宣传横幅72条。县安监局、财保公司、教育体育局组织县城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开展“安全小卫士”宣传活动,举办了人保财险杯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了安全歌词征填、安全警示语征选活动。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学、小学悬挂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彩旗、条幅400多条,有关部门在县一中、二中、一小、二小等学校各上了一堂食品、药品、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课和组织防踩塌、防火灾的事故演练。狠抓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对全县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治 ,通过整治,使学校食堂、小卖部设施条件有所改善,管理更为规范。布甲、全丰、义宁、渣津等大部分乡镇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东电、香炉山钨矿、昆山钨矿、供电公司、消防大队等单位还组织了安全伴我行的演讲比赛和大型文艺演出。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安全生产政务公开、信息传递、法制宣传、安全教育等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营造了全社会“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良好氛围。安全生产月活动得到了市安委会的充分肯定,我县荣获市安委会表彰的“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单位。
3、继续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进一步提升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的“六进”活动。县安监局印发500份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春节贺年卡给乡镇领导、安监员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温馨提醒注意安全。县公安交警大队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制作永久性宣传牌96块,在主要桥梁、道路两旁设永久性宣传标语298条,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公益性广告226次,在旅店、宾馆张贴交通安全提醒广告168幅,翻拍宣传光碟98张发至客运车站、乡镇有线电视站播放;县教育局开展了“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在活动中寓教于乐,即开设一小时的安全教育课,组织一次安全教育讲座,开好一次班(队)会,组织一次安全演练活动,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加强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2011年度教育局领导、干部到学校督查安全工作近300人次,不少的安全隐患通过督查得到了整改,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的稳定;县房管局进一步完善对各个社区和街道的安全管理,防火警示标志2000多张,每月出动安全宣传车两次,在县城大街小巷进行广泛宣传,协调8个社区配备了鸣啰示警人员,检修及新购灭火器100多只,排查、整改了房屋安全隐患86处,维护费用耗资30多万元,办理了房屋安全保险,增强了居民的安全感;县公安消防大队全年共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5次,张贴消防宣传标语1980条,散发知识传单10000份,发放《消防知识读本》2536册。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及理论研讨力度。向中央、省、市、县新闻单位投送安全生产方面稿件398篇,其中,交警部门撰写的交通安全宣传稿件345篇(国家级8篇、省级84篇、市级80篇、县级173篇),县供电公司撰写的电力安全稿件39篇(国家级3篇,省级5篇,市9篇,县22篇),编发《修水公安交通安全信息》60多期,县交通局编发《交通信息》12期。
(四)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化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和燃气、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学校安全、旅游安全、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安委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具体实施。县安委会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检查6次,每次委派19个工作组到全县36个乡镇和工业园进行督查,组织重点督查6次,县安委会将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386处,先后发文进行通报,分项落实了整改责任单位。确保了元旦、春节、“两会”、五一、高温汛期、国庆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稳定。竹坪、新湾、征村、上衫、何市、黄沙等乡镇全年组织了五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年来,县直单位排查隐患3658处,已整改3247处,正在整改411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25份,先后责令停业整改的企业169家。另“6•10”特大暴雨洪灾,县四套班子领导亲自带队赴抗洪抢险一线指挥,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干部日夜驻守,对河道桥梁、水库、山塘、易发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重要场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转移受灾群众,有效防范了次生灾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1、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安全准入。一是注重预防,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所有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危险性较大的其它限额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从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和设备检测检验方面严格落实,现已取得安全许可手续的非煤矿山1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储存使用企业8家、个体加油站31家、油漆经营80家、农药经营40家、烟花爆竹576家。对新建危化项目,全部按安监总局8号令程序申办;二是对未经安全准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取缔。2011年依法关停粘土砖厂12家,对四都10个非法采矿点全部切断电源,采矿设备清理下山;对港口浩天大理石开采,马坳张家山页岩砖厂非法建设予以停业整顿,严格安全准入依法执行“三同时”,完成了金瞬化工、湘赣有色、华伟矿业一期的试生产备案。安监、公安、工商、供销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对白岭、全丰、大桥、上奉、余段等地非法储存、贩运、经营烟花爆竹予以严厉打击,收缴销毁烟花爆竹500多箱,价值近3万余元;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16家零售户予以取缔,对杭口烟花爆竹配送中心不听从安全监察指令隐患未按期整改予以1000元的处罚。加强安全监管,排查安全隐患。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加强日常监管,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每季度实行循环安全生产检查,今年共计排查隐患456条,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现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实行限期整改,进行跟踪督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预案。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施工安全的,一律实行停业整改。推行安全生产新技术,象露天矿山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铲装作业,全面实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完善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
2、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在管理上坚持合理布局,规范了民爆仓库、民爆服务站和专业爆破队的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两条禁令”责任状;落实了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储存仓库的安全;实行八种表簿登记,严格审批制度,堵塞漏洞,实行民爆器材由专业爆破员双人领用,保管员双箱双锁,分类发放,双人互相监督,双人退库制度。
3、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县建设局牵头负责,今年开展了3次在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执法、违法违规建筑大检查,检查了工程项目累计528个,排查隐患1260多处,现已整改1196项,其余60多项已限期整改。下发停工整改通知19份,对3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予以处罚,开展了起重机械和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建立市场和现场的联动监管机制,对现场安全生产不达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予以通报,向社会曝光。
4、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负责,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从大力加强宣传工作、改善执法服务环境为重点,落实了“降事故、保平安、保畅通”的措施,认真整顿治理了“三无”、“三超”、“三乱”(乱停、乱占、乱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摩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和校车交通安全。对全县境内1700余公里省、县、乡、村道路的险段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危险路段122处,平交路口223处,建减速垄36条,安装波型护栏6800米,警示柱6700根,交通标志牌62块,设标线2300米,维修加固桥梁10座,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出租车整顿,县委、县政府领导亲力亲为,多次调度、收购非法营运车辆251辆,刑事拘留10人。专项整治期间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857次,暂扣车辆687辆,暂扣驾驶证345本,刑事拘留无证驾驶人员25人、酒驾58人。
5、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牵头负责,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印发宣传册子1000份;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与渡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了规范的船舶台帐。对运输船舶进行专项检查、整治,尤其是对渡口渡船、重点水域和旅游船只、漂流点加强了检查,共检查监管各类船舶设施136艘次,查出隐患8处,下发船舶违章整改通知书6份;召开了乡镇、村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座谈会12次,消除了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6、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县质监局牵头负责,对全县所有特种设备责任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安全监管人员分片包干,责任明确,对特种设备组织多次排查,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实行规范化管理,开展起重机械、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场内机动车辆等专项整治,本年度共检查单位147家,设备649台,排查安全隐患43处,已整改43处。整顿充装站23家,开展了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建设,赣能抱电等8家企业通过了标准化验收。
7、破旧公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县房管局牵头负责,义宁镇、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等单位配合。对全县7万多平方米破旧公房开展安全检查10次,重点检查了输电线路、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居民取暖用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印制了1000多份责任状,在各社区和老祠堂逐家逐户签订,明确了职责,加大了房屋的维修力度,完成城区堋户区改造15.5万平方米,共投入维修资金40多万元,对公房添置灭火器100多只,对243户破旧线路全部整改一新,新安装了30个消防栓,排除了162处隐患,确保了住房安全;在直管公房醒目处张贴防火通告1000多份,防火警示标志2000多张,并出动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投入8万多元对房屋进行安全保险,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国家和居民的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8、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县教育局牵头,建立了校园安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安全管理干部专门抓的工作机制,实行严格的校长负责制,将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全县所有中小学(400多座)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隐患260多处,投入资金1900多万,维修校舍44846m2。部门配合,联合行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取缔黑网吧16个,特别是学校接送车辆的整治,县政府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调度整顿工作,安监、教育、交管等部门分片包干,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清理整顿,通过整顿,全县143辆校车交通安全秩序良好。创建了校园设施、消防防盗、课余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其他安全等10项内容的《修水县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日志》检查、整改报告制度(半年一本,每天一页,每月一报);在全县中小学校每周开设安全教育课一 节,有安全教育资料、读本,大力开展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暴力等安全常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学生的安全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在县二中等36所学校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
9、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对全县公共娱乐场所(歌舞厅、网吧、游戏厅)、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院、学校、幼儿园为重点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多次排查和安全整治,特别是1月份的“清剿火爆”行动,参与人数多,排查范围广,整改力度大。全年共投入警力326人次,开展检查30多次,排查出各类火灾隐患167处,整改165处,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28份,关停场所2个。
10、旅游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与旅游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高空作业、餐饮、道路、交通安全、公众密集场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加大旅游市场“黑导、黑车”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了对旅游船舶、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了“两会”、“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稳定。开展了以秋收起义纪念馆、黄庭坚纪念馆等单位的典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构建旅游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同时,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一是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客运安全专项整治;二是组织开展了建筑行业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三是组织开展了八大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在各专项检查中,做到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多次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在各种会议上都要强调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坚持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力地推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强化了全县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一是全年组织召开了2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安委会成员会5次,安全生产专题会6次,安全汇报会5次。县委、县政府印发安全生产专题文件6个,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10次。县安委会印发文件59个,专题汇报材料12份,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安全督查8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少数企业安全意识较淡薄,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职工“三违”形象依然存在;二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治理,安全投入历史欠帐较大。比如学校尚有危房仍在使用,老祠堂消防通道不畅,危桥险段安全设施不齐,三无车辆、摩托车非法载客;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乡镇监管人员不够稳定,接受专业培训跟不上,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专业人员、监管装备缺乏,监管手段滞后;四是道路交通由于公路等级、路况差,车辆大量增加导致交通安全压力日益增大,甚至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除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队伍的变化,历史遗留问题的显现等原因外,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少数部门、乡镇、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未能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二是科技支撑力量不足,安全生产新技术未得到有效应用,危险落后工艺未能淘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得到有效推广;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少职工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岗前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冒险蛮干,心存侥幸。
三、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面对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安全生产工作压力日益加大的现实,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更加引起高度重视,从长计议,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强化安全监管,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服务全县经济建设。严格依法监管,创新安全监管理念,转变安全监管方式,遇服务于监管之中,破解安全监管难题。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管理滞后以及非法生产经营等深层次的问题,不断推动安全生产沿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2、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主线,进一步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继续抓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把三级安全教育引向深入,确保教育培训质量,确保高危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通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全国安全生产月”为重点,倡导安全文化,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树立与时代发展相适当的安全发展理念,在理论上、观念上、方法上提出创新思路和措施,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唱响“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安全文化主旋律。
3、以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前提,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别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监管体系,完善三级监管网络;建立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抓好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单位“一票否决”办法。
4、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确保安全生产平稳态势。按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校园安全、三线交越和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继续巩固成果、深化整治、强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5、以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安全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的作用,充实执法机构,增加执法力量,努力构建日常依法监管、阶段性强化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组织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排查隐患,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精神,严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准入关,依法申报和核发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坚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抓好培训与考核,查处无证上岗、冒险作业行为;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限期整改或关闭;坚持事故追究制,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以安全稳定为目的,实现工作目标。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有效控制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创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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