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进行第二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连接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江西中誉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修水县食品产业肉类食品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电子文件获取方式为:
https://pan.baidu.com/s/1MSkkTOljDemaRex-wTS1_g
提取码: 9eki
2、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竹坪乡竹坪村附近居民,环境影响范围内居民。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江西中誉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修水县食品产业肉类食品生产中心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江西中誉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丽喜
联系电话:18973300888
E-mail:156482589@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三条。
江西中誉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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