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县人大依法监督下,县政府及组成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全县经济运行逐步改善、逐步恢复常态并取得较好成效,基本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聚焦重点民生领域,保障重大项目推进。2022年,全县通过发行一般债和专项债共24.01亿元,积极支持省道S221道路升级改造项目、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义务教育中小学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城区公立幼儿园项目、文体中心改造项目、黄田里北路网工程及黄田里、南圳新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和修河防洪工程等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了债券资金拉动投资增长的效益。
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乡村振兴全面推进。2022年度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整合力度,实现资金整合规模达6.80亿元,为全面完成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积极化解隐形债务,持续防范财政风险。2022年度,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健全隐性债务动态监测体系和风险预警提示,不断优化财政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措施,全县2022年债务系统中隐性债务余额32.80亿元,较上年减少了6.5亿元。
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度,县政府及财政部门清理收回存量资金0.97亿元,统筹安排用于农林水、教育卫生、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发挥财政政策效果。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㈠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⒈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实现财政收入311,97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307,497万元)的101.46%,较上年(309,456万元)增长0.8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56,107万元(税收收入104,753万元,非税收入51,354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11,071万元,上划省级收入44,799万元。
2022年度,财政支出647,322万元,完成预算609,048万元的106.28%,较上年(581,955万元)增长了11.23%。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省财政结算政策,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29,78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56,107万元,中央税收返还和省财政转移支付412,892万元,调入资金58,519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60,24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26万元,上年结转15,035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3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29,782万元(其中:财政支出647,3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2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67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04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36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7,610万元),县级财政收支平衡。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共计387,28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70,473万元,完成预算165,839万元的102.79%,上年结转收入21,486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528万元,上级补助14,92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9,870万元),完成预算(382,520万元)的101.25%。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共计387,284万元(其中:基金支出327,710万元,完成预算334,513万元的98%,上解支出2,966万元,调出资金17,2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41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415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528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14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395万元),完成预算(24,543万元)的106.51%;
当年支出26,140万元(含结转下年支出167万元),完成预算(24,543万元)的106.51%,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⒋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及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度,机关养老、居民养老保险2项县级统筹社保基金收入共计66,642万元,完成预算(65,059万元)的102.43%,较上年增长7.88%;社保基金支出61,683万元,完成预算(58,955万元)的104.63%,较上年(55,881万元)增长10.38%;年初结余53,353万元,滚存结余58312万元。
2022年度,6项社保资金(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资金)收入共计74020.19万元,较上年增长14.15%;社保资金支出67,961.07万元,较上年减少0.01%;当年收支结余6,059.12万元,年初结余68,030.77万元,滚存结余74,089.89万元。
⒌其他方面情况
⑴“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4,697.89万元,当年实际支出3,513.9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体较预算减少1,183.92万元,执行预算的75%;较上年执行数(4,740.24万元)减少1,226.27万元,下降25.87%。其中:
①公务接待费预算2,739.9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683.67万元,较预算减少1,056.24万元,执行预算的61%,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03.86万元,下降39.60%。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612.78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441.81万元,较预算数减少170.97万元,执行预算的89%,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2.64万元,下降1.55%。
③公务用车购置预算335.9万元,当年实际支出388.49万元,较预算增加52.59万元,执行预算的116%,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9.77万元,下降20.43%。
④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9.3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相同。
⑵债务情况
2022年末,债务余额112.53亿元,较上年债务余额101.03亿元增加11.50亿元。其中:纳入财政债务管理系统债务79.73亿元(未超过系统内债务97.64亿元限额),较上年(61.73亿元)增长29.16%(主要原因是新增债券24.01亿元);债务系统中的隐形债务32.80亿元,较上年(39.30亿元)下降16.55%。截至2022年末,债务应偿还本息和22.89亿元(其中:本金14.53亿元,利息8.36亿元),已偿还本息和23.40亿元(其中:本金18.39亿万元,利息5.01亿元)。
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收入17.99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6.56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43亿元),以自建或委托代建的方式拨付至投资集团14.04亿元,以自建的方式拨付至部门预算单位2.52亿元。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收入6.0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16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86万元),支出至新城管委会、交通局等预算部门共计3.11亿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预算项目执行偏差较大
⒈预算编制不科学。2022年度,因公出境费用预算9.3万元,未考虑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也未参考上年实际执行数0的情况,因预算编制不客观,造成预算执行偏离实际(2022年实际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预算2739.91万元,预算执行率只有61%。
⒉预算安排的批复指标执行不到位。2022年度,批复指标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执行率超过200%的共计251.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批复指标涉及176.33万元。
⒊预算执行偏差大。2022年度,调入资金年初预算50,000万元,调整预算30,000万元,年终决算58,5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95.06%;交通运输支出调整预算16,976万元,决算数26,7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7.68%;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22,800万元,调整预算14,852万元,决算数22,7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3.31%;调入资金-其他资金调入未做预算,年终决算15,469万元。
㈡未计提预备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7,322万元,按规定预备费至少计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即6,473万元,县财政编制预算时计提预备费6,5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0,未计提预备费。
㈢存量资金4220.47万元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
根据2022年4月2日修府办抄字[2022]12号文件要求,2022年度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结转财政存量资金13,872.52万元收回统筹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4,220.47万元未收回到位。其中:预算外平台结余指标未收9.83万元(应收220.85万元,已收211.02万元),专户结存未收4,210.64万元(应收8,605.49万元,已收4,394.85万元)。
㈣财政资金未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经审计,2022年通过预算一体化直接支付给公职人员(除福利慰问等外)单笔金额为5万元以上的有482笔。其中:支付上衫乡樊某1,229.93万元(含税收周转金),大桥镇刘某526.68万元(不含税收周转金),马坳镇邱某400万元(含税收周转金),渣津镇中小平某35.17万元(村小办公费),公安局樊某142.32万元(特巡警大队报账),潘某64.11万元(看守所报账),第一小学邓某21.99万元(一小费用)。上述财政资金均是通过先支付至公职人员个人账户,再由其转付费用,造成大量现金交易,难以监管,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㈤县财政资金34,742万元未及时分配拨付
2022年末,县财政资金34,742万元未及时分配拨付,结转至下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6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415万元,国有资产经营预算167万元。
㈥部分政府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⒈2022年度,非税收入78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其中: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资金497.33万元,专项非税资金286.67万元。
⒉2022年末,非税“应缴未缴款项”科目余额10,535.87万元,主要为基础设施公司转采矿总拍卖收益。
㈦应收未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5,087.66万元
经审计,截至2023年7月,碧桂园、江西金龙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13块地块土地出让金逾期欠缴45,087.66万元(占出让总金额72,412.67万元的62.26%),逾期产生的滞纳金16,488.99万元。其中涉及房产地块和个人、公司的共计12块,1块为汽运公司(属历史遗留问题,该公司13年未缴清土地出让金。)
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足
修水县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库中有8,062项目,其中:预算金额200万以上项目有542个,已做事前绩效评价的有2个(修水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及36个乡镇的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其余540个项目均未做事前绩效评价。
㈨政府性基金预算超范围支出188.51万元
审计发现,2022年,大桥镇人民政府将应在一般公共预算中支出的公积金、工会福利、办公费用等共计188.51万元在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支出。
㈩未及时拨付上级水利专项资金641万元
审计发现,2022年中央、省级安排修水县水利专项资金14,122.4万元,其中:中央12,216.4万元,省级1,906万元,截至2022年底有768万元(中央146万元,省622万元)指标结余县财政,未及时拨付。截至2023年8月,仍有641万元指标结余县财政,未及时拨付。其中:中央146万元,省级495万元。
(十一)未及时拨付债券资金862万元
⒈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收入60,241万元(新增一般债券31,567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8,67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发行资金共计31,567万元,2022年,支出至新城管委会、交通局等预算部门共计31,067万元,剩余500万元未支付。
⒉2022年,县财政从上年度结转的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未及时支出362万元,继续结转至下一年度。
(十二)未及时征缴残疾人保障金19.02万元
经审计,2022年修水县应收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保障金252.18万元,截至2023年8月,已收233.16万元,余19.02万元未征缴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3年4月至5月,县审计局对县司法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等4个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预算编制管理方面: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预算追加比例较高,预算编制不精准;县商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项收支预算编制方式不合理。
㈡预算执行方面:县司法局预算执行不到位和超预算执行;县科技局预算未执行;县商务局决算草案数据不准确;县民政局无预算执行。
㈢绩效评价方面:县科技局、县商务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滞后;县民政局预算绩效考核不规范,专项资金未设定绩效目标,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机制缺失。
㈣其他方面:县司法局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县科技局会计核算不准确;县商务局财务机构人员配置不完善;县民政局专项账目不明晰。
对上述查明的问题,县审计局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整改。
三、民生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2022年5月至11月,县审计局对2022年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县已建成体育场馆管理运营情况的绩效进行了审计。
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修水县人民政府未与生活污水处理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污水难于收集使得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未能充分发挥“吃不饱”、因进水浓度偏低而影响运行效能“吃不好”;工业园区网管建设不到位,污水收聚率低,企业污水存在乱排情况等问题。
对于上述查明的问题,县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截至2023年8月,以上问题均在持续整改中,下一步县审计局将继续跟进整改情况。
县已建成体育场馆存在未完善法人治理;违规使用、对外出租出借办公场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低免专项补助资金账目未单独核算,二是县教体局在低免专项经费中使用75万元用于违约赔偿款,使用3.60万元用于县“互保杯”职工男子篮球赛报名、服装和工作餐;2019至2021年,县教体局共收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场地租金等共计213.90万元,用于修水县文化体育中心的日常运营,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
对上述查明的问题,县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截至2023年9月,除占用专项资金问题外,其他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县审计局将继续督促教体局、财政局将被占用资金归还原渠道。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22年9月至10月,县审计局对布甲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林地保有量减少70.18公顷;森林覆盖率降低5.70%;污水处理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养殖场未办理排污登记;养殖场露天排放粪污;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集中供水工程无证取水;项目建设用地未批先占,涉及面积17.86亩;森林抚育金滞留,涉及金额1.90万元;红区未进行结构调整(土壤污染)等。对上述查明的问题,县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整改。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度,县审计局全年完成投资结算审计项目63个,送审金额73,732万元,审减金额3,260万元;全年完成投资审计复核项目165个,送审金额24,123万元,审减金额900万元,以上共计节约财政资金4,160万元,平均审减率4.25%,向被审单位提出改进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建议124条。从审计情况看,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总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管理,但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项目立项不规范、财政评审程序滞后、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未落实、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六、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调查)情况
2022年度,县审计局围绕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为中心,对2022年度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2020年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就业创业担保贷款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发现存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违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违规列支“三公”经费等问题。
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在相关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计单位对照审计报告所披露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七、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处理情况
为有效发挥审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县审计局加大重大案件线索查处力度,2022年度,县审计局向县纪委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起,向有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起。
八、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22年度,县审计局实施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审计项目38个,共计查出问题128个,在送达审计报告的同时,向被审计单位送达问题清单及整改函,要求被审计单位两个月之内提供整改情况报告。2023年3月,已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
九、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特提出以下建议:
㈠增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水平。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完整性,科学性,提高预算执行率,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合法性和资金使用效益性。
㈡健全财政管理制度,提升财政管理效能。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把好财政资金“源头关”,不断优化财政资金分配;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采取措施盘活、用好各类财政性存量资金,合理控制财政结余结转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㈢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培植拓宽稳定税源。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支持税收贡献大、成长性好、社会效益高的企业,有效增加我县实际可用财力。
㈣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注重绩效评价成果运用。改变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绩效”的倾向,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筑牢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不断拓宽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加强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㈤强化债务管理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妥善处理政府存量债务,先清理,后规范;区分举债主体,落实债务偿还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偿债计划;健全债务管理体系,严控债务限额,严格举债程序,加强债券支出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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