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江西省地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规定安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8日至9月2日,对修水县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21年度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及资金收支情况等,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对上年度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审计过程中,得到了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工作进展顺利。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度,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依法监督下,县政府及组成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在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工业经济提质增效、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群众福祉有效增进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2021年县财政决算情况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基本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为“十四五”开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㈠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⒈财政收入情况。2021年度,实现财政收入309,4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10,000万元)的99.82%,较上年(268,748万元)增长15.1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69,341万元(税收收入124,313万元,非税收入45,028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08,136万元,上划省级收入31,979万元。
⒉财政支出情况。2021年度,财政支出581,9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96,990万元的97.48%,较上年执行率(97.12%)上升了0.36个百分点;财政支出较上年701,084万元降低了16.99%。
⒊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省财政结算政策,2021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69,341万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省财政转移支付371,510万元,调入资金38,01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9,297万元,上年结转20,791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362万元,收入总计649,3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95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76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83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375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36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035万元,支出总计649,319万元,县级财政收支平衡。
㈡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362,3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328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528万元,本年收入249,892万元,上级补助5,4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1,733万元,调入资金10,4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39,530万元)的151.29%,较上年减少4.90%。支出共计340,370万元(其中:基金支出300,435万元,上解支出4,796万元,调出资金21,3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8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00,519万元)的113.26%,较上年减少9.53%;结转下年支出22,014万元(含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528万元)。
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8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4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0,683万元)的100.94%;当年支出20,878万元(含结转下年支出3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0,683万元)的100.94%。
㈣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及资金收支情况
⒈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机关养老、居民养老保险2项社保基金收入共计61,773万元,完成预算(58,211万元)的106.12%,较上年增长7.35%;社保基金支出55,881万元,完成预算(52,301万元)的106.84%,较上年(48,869万元)增长14.34%;年初结余47,460万元,滚存结余53,352万元。
造成基金收支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自2021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县区基金结余全额上解。
⒉资金收支情况
2021年度,6项社保资金(含2项社保基金)收入共计64,850万元,较上年增长1.73%;社保资金支出61,376万元,较上年增长22.88%;当年收支结余3,473万元,年初结余50,271万元,滚存结余53,743万元。
㈤其他方面情况
⑴“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6,126.39万元,当年实际支出4,740.2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体较预算减少1,386.15万元,执行预算的77.37%;较上年执行数(4,722.62万元)增加17.62万元,增长0.37%。其中:
①公务接待费预算3498.93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787.53万元,较预算减少711.40万元,执行预算的79.67%,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7.18万元,下降4.03%。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214.2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464.45万元,较预算数减少749.75万元,执行预算的66.14%,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9.35万元,下降7.54%。
③公务用车购置预算388.46万元,当年实际支出488.26万元,较预算增加99.80万元,执行预算的125.69%,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62.65万元,增长116.42%。
④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24.8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5万元。
(六)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县人大及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单位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梳理,明确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同级审问题15个。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总收入30.95亿元,增长15.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3亿元,税收占比85.45%。
落实政策优化服务,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度,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及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完成财政收入309,456万元,较上年增长15.15%,确保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落实“强工兴旅”战略,工业经济提质增效。2021年度,按照县委“强工兴旅”的工作部署,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强工兴旅”战略,加大了对工业、旅游业资金投入力度。全年安排1.4亿元对重点企业发展、企业创新、基础设施改造、外贸出口、企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进行补助。全县7家企业纳入了省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3家企业被列为2021-2022年度全省“映山红”企业,入围企业数量全市最多。财政投入2亿元推进宁州古城重大旅游项目,争取国债资金7.13亿元恢复秋收起义红色文化街区和鹦鹉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投资2亿元打造精致城市。
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全年投入资金5.83亿元,其中:安排小额信贷贴息资金758万元、交通补助资金1,219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1,443万元、公益岗位补助1,702万元、教育补助资金2,158万元、综合保障资金3,716万元、健康保障7,677万元等资金,使得“两不愁四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三类人员”动态监测帮扶扎实有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类资金18,371万元补齐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路灯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群众福祉有效增进。2021年,基本民生和居民就业保障、教育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保障、社会保障等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累计投入各项民生资金44亿元,有效增进群众福祉。完成保障性住房整体提升360套、城市棚改房1928套。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0127人,新增城镇就业5012人。统筹投入义务教育基础建设资金3亿余元启动了职高、十一小等项目建设,投入6000万元开展小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年支出6045万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资金3110万元为脱贫户、特困人员等代缴了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保费,发放基础养老金3800万元,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2.3亿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提高10%。
审计认为,2021年度,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克服了社会经济运行下行和民生刚性资金需求等压力,在全力保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大民生领域保障支出,优化结构,统筹整合扶贫资源,保障了财政正常运转,县域经济稳中向好,县财政决算基本真实、完整,财政收支基本实现平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但审计也发现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执行不合理、资金未及时分配拨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足等一些应引起重视和需要改进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分析和研究,及时整改、纠正或予以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预算编制不精准
⑴预算草案未细化。2021年1月31日报送修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关于修水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未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未编列到款。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未编列到项。
⑵预算编制不精细。一般公共预算方面: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55.4%;交通运输支出9,9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1.6%;住房保障支出15,9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38.5%。②未计提预备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955万元,按规定预备费至少计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即5,820万元,县财政编制预算时计提预备费6,8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0,未计提预备费。
以上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第四十六条“报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三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㈠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的”的规定,责令县财政部门依法根据当年财力,精准编制预算。
⒉财政资金未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⑴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给报账员个人账户。2021年度,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至出纳或报账员7,590万元(单笔财政资金1万以上,但不含协税周转金)。
⑵乡镇财政零余额资金直接支付给村干部。经对2021年度乡镇财政零余额资金账户进行分析,财政资金支付村干部个人账户1,257.55万元,未按照规定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上述财政资金均是通过先支付至个人账户,再由其转付费用,造成大量现金交易,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上述⑴至⑶点不符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关于“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相关规定。
依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第三条的规定,责令县财政部门严格控制大额财政资金汇往报账员、村干部等个人账户,防范资金风险。
⒊县财政资金36,916万元未及时分配拨付
2021年底,县财政资金36,9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5,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1,4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395万元)未及时分配拨付,结转至下年。
以上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关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及《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含从2015年起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除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外,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满两年但调整用途的结转资金,其结转时间应按初次安排预算的时间计算,不得重新计算”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三条关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㈥违反本法规定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冻结、动用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库款的”及《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相关规定,责令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及时清理整合长时间未使用或不需使用的资金。
⒋应收未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县非税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末,按规定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应收未收公司或个人的土地出让金共计18,631万元。
以上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二、㈠…三是规范收费基金征收行为。符合国家规定审批程序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三条关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预算收入”的规定,责令县财政部门及县土地交易中心清收相关单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
四、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特提出以下建议:
㈠保持稳中有进,推动财政政策提升效能。一是要保持适当的财政支出强度,提高收支精准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按照法定时限,尽快落实工作。二是要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建立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常态化机制,完善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的统筹衔接机制,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源。
㈡压实各方责任,提升财政风险管控能力。一是压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根据资金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进度编实编细部门预算,完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力促公共资源资金提质增效。二是压实部门主管监督责任,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防铺张浪费。三是压实各类风险管控责任,坚持系统观念,健全细化财政、金融、债务、环保、国有经济、政府投资等领域的决策机制、操作规程和评价标准,把控关键环节,落实绩效评价,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㈢发挥项目效益,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一是规范项目程序管理,加强可研报告、概算预算、勘察设计等环节质量控制,重视项目风险分析和防控,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二是完善施工质量监督机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加大对不诚信市场建设主体和失职渎职人员的惩处力度,破除行业潜规则,确保工程质量,三是防止出现政府投资的损失浪费,切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按时保质落地。
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计整改监管力度。一是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从源头上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障碍和屡审屡犯问题,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审计工作的权威性,更好地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二是建立审计整改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审计整改职责分工,明确政府主导责任、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大监督责任、审计机关跟踪督促责任等整改责任链条,形成整改合力。三是构建审计整改联动工作机制。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在问题线索移送和督促审计整改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完善监督协作机制。
对审计发现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问题,县审计局将依法下达审计决定。
县财政局应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函告县审计局。
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如果对本报告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县审计局申诉。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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