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387 信息分类: 审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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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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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2524日在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朱秋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11月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㈠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各被审计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系统考虑、统筹推进、妥善处置,逐项落实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政府督查办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履行督查责任,督促各被审计单位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县审计局要履行检查责任,跟踪检查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㈡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根据2019年县委审计委员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审计局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将审计查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以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整改函》,要求被审计单位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账销号。2022年3月份,县审计局全程参与县人大财经委开展的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工作,对县财政局、山口镇等8个单位41个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县审计局具体负责审计整改的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间节点,自行组织3个工作小组,对除县人大财经委重点督办外的其他被审计单位,进行全面实地跟踪检查,指导整改。

㈢整改质效进一步提升。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大力推动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各被审计单位能够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原则,结合问题实际,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强化治理。从整改结果看,总体情况较好。如县委党校、县财政局等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很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查出的本部门、本单位问题,根据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时间节点,并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审计共计查出问题441个,截至2022年4月6日,有40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有29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有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㈠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⒈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问题。县财政局在编制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时,按照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1%-3%的规定比例,计提了2021年预备费9800万元。

⒉部分预算项目执行偏差较大问题。县财政局召开了专题研究会,以后将严格执行预算,合理安排各项目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率,2022年财政预算实行零基预算。

⒊应收未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9,772万元问题。截至2022年3月20日,除碧桂园地产公司因房屋拆迁影响尚欠3800万元、恒辉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紧张尚欠13141万元外,余款12831万元已全部收清。

⒋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截至2022年3月15日,县非税收入服务股已将未及时上缴的非税收入34,692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县乡财政局将挂在暂存款中的结余收入65.35万元全部上缴县国库,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也已全部上缴国库。

⒌个别预算单位违规缴存预算收入问题。县林业局已于2022年3月7日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的通知》(修林字[2022]13号),规范了该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⒍财政资金25,647万元未及时分配拨付问题。截至2022年2月28日,县财政局已拨付支出21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178万元),其他调账处理金额4330万元。

⒎财政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局印发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10月预算管理一体化全面上线, 2022年财政预算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财政资金拨付进一步规范。

⒏违规从国库资金向核算中心实有资金账户转存资金13,444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召开了专题研究会,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一体化的相关要求规范财政资金的拨付,严禁将财政资金拨付至实有资金账户。

⒐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从2021年7月开始,县财政局对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分重点项目、部门进行了财政评价和项目评价,出具评价报告,作为项目和部门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并要求预算部门对评价和监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12月28日,县财政已将2020年抗疫国债中安排的工业园垃圾发电厂物流通道项目结存资金260.70万元收回,统筹安排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方面整改情况

⒈关于县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上级审计部门对修水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运行管理以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用人单位截留社会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社保机构违规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和未及时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沉淀资金、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部分个人省内重复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部分病患者多地参保报销等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责令各相关责任单位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整改到位,并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政策。截至2022年3月18日,养老保险基金在落实审计整改方面,追回、收回、归还违规支出金额28.73万元,补缴、补收金额61.15万元,通过完善制度整改金额16.48万元,通过其他方式整改金额86.34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在落实审计整改方面,追回、收回、归还违规支出金额158万元,补缴、补收资金金额121万元,通过其他方式整改金额8万元等。

⒉扶贫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0年4月至8月,县审计局对县2019年度扶贫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扶贫车间利润分红未及时入账和部分工程项目结算不规范、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古市镇、黄沙镇等乡镇通过调整账目、补充或完善报账材料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布甲乡横山村已将扶贫车间利润分红缴入乡财政所村级资金代管公账、多支付或虚报的项目资金已追回上缴县财政局。

㈢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县审计局共完成了8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能按要求基本整改到位,如:

1、在山口镇原镇长余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存在往来清理不及时、滞留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山口镇政府通过清理往来、拨付滞留资金等方式整改;

2、在竹坪乡原党委书记余亮洪同志、原乡长梁刚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发现存在往来长期未清理、账实不符、公务接待不规范、超范围列支费用等问题,竹坪乡政府通过自查分析呆账范围进行清理、调整账务、收回款项缴入县财政账户、规范公务接待公函制度等方式整改;

3、在全丰镇原党委书记丁林生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罚款、漏列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全丰镇政府通过将违规罚款上缴县财政非税账户、补记固定资产帐、补充资料或调账等方式整改;

4、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熊胜庆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存在滞留非税收入、会计科目分类不规范等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将所有收入上缴县财政账户、调整会计科目方式整改。

5、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吕柏林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收取资料费、服务费、往来长期未清理等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将违规收入上缴纪委账户或县财政账户、组织人员对往来进行清理等方式整改。

6、在修水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原站长易江三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存在超权限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漏列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将质保金余额上缴县财政账户、补记固定资产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方式整改。

7、在渣津镇原党委书记荣剑波同志、原镇长陈文根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存在报账手续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渣津镇政府通过补充资料、规范管理等方式整改,但往来清理、会计账务处理问题还在整改中。

    ㈣财务收支审计方面整改情况

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县审计局分别对县委党校、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服务中心等单位或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处置手续不全、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被审计单位通过收缴违规发放资金、将非法收到的捐赠款退回或上缴纪委廉政账户、规范完善审批手续等方式整改。

    ㈤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整改情况

2020年9月,县审计局对路口乡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非法占用耕地和非耕地、耕地保有量及林地保有量减少、农民建房违法占用耕地和非耕地未批先建、违法使用林地等问题,路口乡政府通过实施造地造林项目、严格用地审批手续、联合林业局执法大队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加大对非法采砂洗砂行为的查处力度等方式整改。

    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县审计局对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等3个部门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虚假报销下乡费用、往来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各被审计单位都进行了整改。一是3个单位都组织了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预算编制。二是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县司法局对2020年度社区矫正项目和法律援助项目进行了项目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县商务局对组织实施的实体企业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县科技局收回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40万元上缴财政专户。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如县商务局对有关人员虚假报销的下乡费用进行了追缴,并完善单位财经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手续。四是组织往来清理。如县科技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小组,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三、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分析及后续工作安排

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良好,但有少部分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纠正,有的问题是整改责任未落实到位,有的问题是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有的问题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有的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回溯,如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往来清理不彻底、工程项目结算不规范等。

以上问题,对因体制机制不完善或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深入研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发展趋势,主动探索创新,在今后的深化改革中逐步完善解决;对因整改责任意识不强而导致未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一要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县审计局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按整改到位、正在整改、未整改进行分类归纳,并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单位报送县政府督查办和有关主管部门。二要高位推进问题整改。县审计局要定期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政府督查办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对县审计局报送的未整改到位问题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符合移送条件的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委巡察办要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巡察范围。三要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成果的运用,将审计整改结果情况作为人事任免、款项拨付、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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