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6447 信息分类: 补贴政策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0-11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2025年修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2025年修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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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5〕57号)

2.《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农字〔2025〕24号)

3.《修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修农发〔2025〕16号)

4.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应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 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

三、补贴标准

培育费用原则上按照实际需求支出,常规任务班按4000元/人,专题任务班按6000元/人进行测算,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超过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支出。经验收后,资金拨付承担学员培训的培训机构。

四、补贴对象

承担学员培训的培训机构

五、申报材料

1.《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详细见附件1)

六、申请程序

培训对象申请可通过两种方式。

一是线上申报:可以扫描江西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申报二维码(详细见附件2)

二是线下申报:持《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到修水县农业农村局155办公室申报。

七、办理地点

良塘市民服务中心修水县农业农村局155办公室

八、收费标准

培育对象免费

九、办理时间

每年省级文件下发时间为准

十、受理单位

修水县农业农村局

十一、办理时限

申请对象提交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

十二、咨询电话

修水县农业农村局0792-7055228

十二、监督渠道

修水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792-7055237

监督地址:修水县农业农村局261办公室

十三、补贴结果发布

承担培训任务及资金安排公示公开;培训对象经考核后公开。

附件1:

修水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民族

性别

身份证

户籍地址

产业/岗位地区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是否退役军人

是否返乡农民工

是否村两委成员

是否返乡院校毕业生

是否残疾人

是否脱贫户

是否建档立卡户

人员类别(1.家庭农场经营者2.农民合作社带头人3.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4.农业企业负责人5主体从业就业人员6普通农户)

附件2:

江西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申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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