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一)农户: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国有农场和村集体: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积极推进双季稻种植。
(三)不予补贴的情况: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抛荒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二、补贴范围
全县36个乡镇、程坊风景管委会拥有土地确权或二轮承包的农户和村集体及国有农场。
三、补贴标准
执行全省的112元/亩补贴标准。
四、补贴程序
严格按照“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的程序,对农户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村组登记。村组登记时,对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等程序后,并填写《修水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村委会汇总表》,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政府。公示完成后将公示照片随表一、表二上报到乡(镇)存档汇总。村集体耕地由村组登记,经村小组长和村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必须同农户耕地面积一并张榜公示后上报乡镇。
2、乡镇初核。乡镇(农场)组织对村级上报的农户和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填写《修水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乡(镇、场)汇总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国有农场耕地由各总(分)场登记并由总(分)场法人或场长签字确认,经张榜公示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确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乡镇上报的补贴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进行核查,最终确认全县享受补贴的耕地总面积。
4、拨付补贴资金。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申报的补贴面积,核算分配补贴资金,并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5、补贴资金发放。乡镇编制录入分户发放花名册,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并在《修水县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进行公示。
五、申请材料
1.2026年修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农户登记表;
2.2026年修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村委会汇总表;
3.2026年修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乡(镇、场)汇总表
六、补贴政策实施投诉电话
农业农村局 0792-7055226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村委会汇总表.xls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乡(镇、场)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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