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6885 信息分类: 养老服务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0-29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办事指南
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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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办事指南

一、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免申即享)

1.补贴对象:具有江西省户籍,修水县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2.核实认定:符合条件的,从当月起计发补贴。

3.补贴标准及方式:每人每月50元,资金通过“社保卡”发放。

二、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办理)

1.补贴对象: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修水县户籍、年满60周岁的低保对象中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且没有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

2.申领程序

(1)申请:申请人或其委托代办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修水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核实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

(3)评估:县民政局定期开展评估,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并将结果反馈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核实情况和能力评估结果报县民政局审批。

(4)审批:审批通过,当月计发补贴,每人每月50元,次月通过“社保卡”发放。


附件:

修水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出生年月

户籍

类别

()

()

家庭人口

能力等级

1.重度失能()2.能 ()

身份证号

是否为

保对象

1.是()2.否()

是否已领取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

1.是()2.否()

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补贴

对象关系

(委托代办人或代为申请的组织填写)

开户行

姓名、银行卡号

(社会保障卡账号)

户籍地址

乡镇社区(村)

家庭住址

乡镇社区(村)

联系电话

乡镇

初审

意见

盖章:

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

1.轻度失能()2.中度失能()

3.重度失能()4.完全失能()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注:1.本表一式两份,县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各存一份;

2.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组织机构代为申请一栏填写个人姓名或组织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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