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01631 信息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3-02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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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朱铭泽代表:

您好!在修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节假日开放我县学校室外体育场(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倡导学校体育场(馆)节假日对学生及公众开放,部分学校体育场馆已试点向社会开放,但受安全管理压力大、维护成本高、管理责任划分难等因素的影响,多数学校存在观望、敷衍,甚至部分学校体育场馆存在“关门大吉”现象。

二、推进措施

针对您的建议,我县采取了以下措施逐步推进:1.组织城区学校召开了学校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2.试点先行:2025年暑期起,选取15所条件较为成熟的城区学校(如一小、二小、汇源爱心学校、散原中学分校、二中、三中、八中等)作为试点,开放室外体育场(田径场、篮球场等);3.做好开放公示:试点学校将于7月中旬通过学校网站或公示牌等形式公布开放范围、开放时段、开放对象、联系方式等信息。4.定期评估开放效果,动态调整管理措施。

三、下一步计划

1.强化保障,明确学校与使用者的安全责任,推动公共责任险覆盖;2.由县教体局牵头,联合公安、财政等部门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管理办法》;3.通过县政府网站、学校公众号、社区宣传等渠道公示开放名单及使用规则;我们将持续跟进落实,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的体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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