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15143 信息分类: 警务信息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8-18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修水公安有奖征集涉枪涉爆线索,最高奖励5万元
修水公安有奖征集涉枪涉爆线索,最高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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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
奖励标准

为严厉打击涉枪爆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修水县公安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特制定群众举报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50发、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15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15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器具和仿真枪窝点,收缴管制刀具、电击器30把,弓弩15把,仿真枪15支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15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易制爆化学品5000克或剧毒化学品20克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15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5000元奖励。

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或持枪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八、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2000元奖励。

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但破获、收缴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等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视情给予200元以下奖励。

修水县公安局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信件、电子邮箱和电话三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

1.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修水县义宁镇秀水大道9号,修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邮政编码:332400。

2.电子邮箱:2821896339@qq.com

3.举报电话:110,0792-727300。


修水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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