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水公安雷霆出击,成功捣毁藏匿于县城周边野外山林的一处流动赌场抓获涉案人员20余人,有效铲除这一赌博毒瘤。2026年6月底,修水县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一女子纠集人员在县城周边野外山林搭建临时棚屋,开设流动赌场,招揽人员聚众赌博。

该团伙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乡村治安秩序,不少群众深陷赌博泥潭,引发诸多家庭矛盾与经济纠纷,群众反映强烈。

接到举报后,修水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专班民警逐条梳理线索,深挖团伙层级架构,追踪人员活动轨迹,开展多日蹲守摸排,全面掌握赌场运作模式参赌人员及活动规律。

8月10日,专案组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团伙首要分子占某某以及两名核心成员黄某某、李某某。经查,自2026年3月起,该团伙在县城周边山林搭棚开设流动赌场以“三公”方式聚众赌博累计赌资达数十万元,每场抽取渔利5000元至数万元不等,参赌人员达20人以上。

占某某、黄某某、李某某三名嫌疑人对合伙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三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参赌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以盈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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