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813 信息分类: 县本级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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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修水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修水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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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修水县紧紧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县各单位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修水网上共发布11754条信息,概况信息51条,政务动态2505条,信息公开目录9056条,政协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0件,其中:予以公开26件,不予处理1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完善了《修水县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签订《中国修水网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责任确认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加强了内容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动态调整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增加了“旅游领域、广播电视领域”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了再梳理、再优化。二是完善了政府网站栏目。新开设了“政府开放日”“修水县民生实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等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度,我县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现有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了1次全县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业务培训,多次召开政务公开调度会,对反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将政务公开纳入对乡镇、部门工作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通过多种反馈渠道接收群众反馈意见,形成社会评议,2023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9

行政强制

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县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内容更新不够及时。部分乡镇部门人员变动频繁,工作对接不及时,造成内容更新滞后。二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大部分起草责任单位对出台的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较单一。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传达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政府网站详细操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二是狠抓指导考核。强化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资料更新上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收费标准为:a.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10的,不收费。b.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30的部分:100件。c.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项、第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为:A.30页以下30的,不收费。B.31—100100的部分:10页。C.101—200200的部分:20页。D.201页以上的部分:40页。

3.2023年度本县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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