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冷芬华同志辞去修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6月1日修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修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冷芬华同志辞去修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修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0年6月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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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360424781495404K-2020-00028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6-12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修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冷芬华同志辞去修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 ||
(2020年6月1日修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修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冷芬华同志辞去修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修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0年6月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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