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反馈】关于公开征求《修水县森林综合保险工作和赔付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及意见采纳情况
关于公开征求《修水县森林综合保险工作和赔付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及意见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6年2月10日针对《修水县森林综合保险工作和赔付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征求期间收到意见反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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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修改意见 |
是否采纳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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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 司 法 局 |
1.明确保险金额、费率备案审批情况,明确县级财政补贴资金来源及预算保障机制;2.理顺委托投保主体逻辑,规范被保险人身份,增加书面委托协议;3.规范赔款支付路径,防范资金风险;4.完善赔付资金专户管理、使用时限及审批程序;5.优化委托期限,明确解除委托情形;6.补充审计部门监督职责;7.删除与评先评优挂钩内容,避免变相强制投保。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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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本次书面征求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监管局修水支局4个县直单位,以及36个乡镇、程坊风景区管委会意见。其中县司法局书面反馈意见,其他单位无修改意见。
2. 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3. 对县司法局提出的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已按建议修改完善文本,并完成合法性审查,形成送审稿。
修水县林业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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