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府办函〔2023〕4号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九府办函〔2023〕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县政府办公室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6项决策事项纳入修水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现将《修水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情况的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各决策承办部门要做好决策全过程的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联系人:陈晓辉,18707022930)。
附件:修水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修水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是否听证 |
决策 时间 |
|
1 |
《修水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
县城管局 |
否 |
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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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公布修水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县司法局 |
否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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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修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县住建局 |
否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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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修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否 |
6月 |
|
5 |
《关于推进修水气象高质量发展(2023-2035年)的实施意见》 |
县气象局 |
否 |
7月 |
|
6 |
《修水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 |
县交通局 |
否 |
8月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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