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9 16:20
修府办发〔2023〕3号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修水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有关规定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九江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九法府建办发〔2023〕1号)《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九常办字〔2023〕17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县截至2023年3月20日现行的39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修改1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修府办字〔2020〕68号)。
修改内容:1.第三条补助对象的条件第二款删除;2.第三条补助对象的条件第三款修改为: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一女或二女且已落实了绝育手术人员或农村以往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一女一男家庭且已落实了绝育手术人员,男孩因故死亡且不再生育而成为一女家庭。对2016年1月1日后落实绝育手术和生育子女形成的一女或二女绝育家庭夫妻不纳入奖励范围;3.第五条第四款补助发放修改为:县财政局接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对象名单后,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到补助对象“社保卡”个人账户。
二、废止3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操作办法的通知》(修府办发〔2017〕30号);
(二)《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2019);
(三)《关于修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修府办字〔2020〕9号)。
三、宣布失效10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等行政权力的通知》(修府发〔2017〕3号);
(二)《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通知》(修府发〔2017〕4号);
(三)《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一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修府发〔2017〕5号);
(四)《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政府行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修府发〔2017〕11号);
(五)《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保留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修府发〔2017〕12号);
(六)《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修府办发〔2017〕26号);
(七)《关于印发修水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操作办法的通知》(修府办字〔2017〕97号);
(八)《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2019);
(九)《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修府字〔2020〕13号);
(十)《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实行总额控制的通知》(修府办字〔2020〕16号)。
四、现行有效的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标题 | 发文机关 | 文号 | 发文日期 | 备注 |
| 1 | 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 | 修府发〔2018〕1号 | 1/22/2018 | |
| 2 | 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和保留政务公共服务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 | 修府发〔2018〕2号 | 4/3/2018 | |
| 3 | 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 | 修府发〔2018〕4号 | 12/12/2018 | |
| 4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修水县第一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字〔2018〕78号 | 7/23/2018 | |
| 5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修水县第二批“一次不跑”和第一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字〔2018〕93号 | 9/3/2018 | |
| 6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字〔2018〕94号 | 8/27/2018 | |
| 7 | 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修水工业园区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 | 修府字〔2018〕102号 | 9/20/2018 | |
| 8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一批取消调整证明事项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字〔2018〕125号 | 11/21/2018 | |
| 9 | 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制定 | 修水县人民政府 | 修府发〔2019〕2号 | 5/31/2019 | |
| 10 | 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 | 修府发〔2019〕3号 | 9/3/2019 | |
| 11 | 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 | 修府发〔2019〕5号 | 12/27/2019 | |
| 12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城市规划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字〔2019〕37号 | 5/27/2019 | |
| 13 | 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修水源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渔的通告 | 修水县人民政府 | 2019 | 12/10/2019 | |
| 14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政策性商品林保险工作和赔付资金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发〔2020〕2号 | 1/21/2020 | |
| 15 | 修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 | 修府发〔2020〕4号 | 5/21/2020 | |
| 16 | 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的通告 | 修水县人民政府 | 2020 | 4/19/2020 | |
| 17 | 修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 | 修府发〔2020〕7号 | 10/9/2020 | |
| 18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及收益分配办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发〔2020〕8号 | 7/6/2020 | |
| 19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发〔2020〕10号 | 7/23/2020 | |
| 20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发〔2020〕11号 | 9/7/2020 | |
| 21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发〔2020〕12号 | 9/16/2020 | |
| 22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农村独女二女绝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字〔2020〕68号 | 10/15/2020 | |
| 23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字〔2020〕69号 | 10/15/2020 | |
| 24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发〔2021〕1号 | 1/14/2021 | |
| 25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发〔2021〕6号 | 7/14/2021 | |
| 26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修府办发〔2021〕7号 | 9/16/2021 | |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