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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516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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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问答解读:《修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问答解读:《修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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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12问

《预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紧扣新形势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固化近年工作实践经验,对组织领导、救助准备、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进行了修缮完善。为统筹抓好宣贯工作,我们把《预案》有关内容以问答形式编印成册,帮助了解《预案》主要内容和最新要求,更好指导全县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1.为什么要修订《预案》?

答:《预案》是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抓手。2024年8月15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赣府厅字﹝2024﹞35号),8月22日江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江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赣防减救委办﹝2024﹞28号),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灾害特点、风险形势、历史灾情等情况,抓紧推进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12月17日,九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九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九府办﹝2024﹞37号)。为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更加高效有序地实施好紧急救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在总结以往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预案(送审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4月9日正式印发。

2.《预案》在组织指挥体系上较之前有什么变化?

答:《预案》第2章专门对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进行了规定,和2021版《修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比最明显的变化有两点:一是在领导体系上,明确新整合设立的修水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是县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二是在运行机制上,新修订的《预案》删除了综合协调、灾情信息评估、抢险救援、生活救助等8个响应工作组,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在应急响应措施中予以明确。

3.《预案》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响应启动程序、响应行动、保障措施等方面,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灾害救助全过程。二是强化统筹联动。充分发挥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牵头抓总、综合统筹、指导督促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构建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各涉灾部门联动配合、协同应对的运行机制。三是突出响应优化。根据近年来自然灾害实战经验,在应急响应启动的指标和条件上进行优化。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因灾死亡人员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较以前发生明显变化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和操作方法。

4.灾害救助准备和灾害预警响应有何不同之处?

答:新修订的《预案》专门将2021版《修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的“灾害预警响应”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比预警响应更靠前,将风险评估和预判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做到关口前移。在主汛期到来前提前做好救灾物资准备、提前派出工作组、提前向成员单位发布提示,推动救助关口前移。

5. 自然灾害过程中若出现死亡失踪人员认定困难如何处置?

答:我县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先报后核”的原则,第一时间先上报信息,后续根据认定结果进行核报,坚决避免信息迟报漏报瞒报。

6.部门之间如何实现灾情信息互联互通?

答:《预案》明确,一旦启动响应,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要将启动响应和救灾救助情况通报县安防救委会成员单位;负有灾情信息统计的有关单位每日要向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灾情、受灾地区需求、救灾工作动态。同时,通过灾情会商制度,确保各部门灾害数据口径一致。

7.四级救灾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是什么?

答:启动条件: 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四级响应:

(1)全县范围内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5人以下;

(2)全县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0.8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3)全县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或150户)以上800间(或260)户以下;

(4)全县农作物绝收2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

(5)全县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

(6)全县因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县农业人口5%以上8%以下;

(7)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8)启动县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四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

(9)按照上级安防救委会或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跟进启动四级响应。

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经县安防救委办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县安防救委办主任向县安防救委第一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应急负责同志)报告,县安防救委第一副主任决定启动四级响应。

8.三级救灾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是什么?

答:启动条件: 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三级响应:

(1)全县因灾死亡和失踪5人以上8人以下;

(2)全县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3.5万人以下;

(3)全县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800间(或260户)以上2500间(或800户)以下;

(4)全县农作物绝收5万亩以上15万亩以下;

(5)全县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

(6)全县因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县农业人口8%以上10%以下;

(7)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8)启动县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三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三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

(9)按照上级安防救委会或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跟进启动三级响应。

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经县安防救委办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县安防救委办主任向县安防救委第一副主任报告,县安防救委第一副主任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并向县安防救委主任报告。

9.二级救灾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是什么?

答:启动条件: 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二级响应:

(1)全县因灾死亡和失踪8人以上10人以下;

(2)全县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5万人以上6万人以下;

(3)全县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500间(或800户)以上5000间(或1500户)以下;

(4)全县农作物绝收15万亩以上20万亩以下;

(5)全县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

(6)全县因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县农业人口10%以上12%以下;

(7)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

(8)启动县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二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二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

(9)按照上级安防救委会或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跟进启动二级响应。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经县安防救委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县安防救委第一副主任向县安防救委主任报告,县安防救委主任决定启动二级响应。

10.一级救灾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是什么?

答:启动条件: 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一级响应:

(1)全县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

(2)全县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6万人以上;

(3)全县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或1500户)以上;

(4)全县农作物绝收20万亩以上;

(5)全县直接经济损失20亿元以上;

(6)全县因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县农业人口12%以上;

(7)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

(8)启动县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一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

(9)按照上级安防救委会或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跟进启动一级响应。

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经县安防救委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县安防救委第一副主任向县安防救委主任报告,县安防救委主任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并向县委书记报告。必要时,县委、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

11.《预案》对灾后救助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答: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三项。一是强化地方灾后救助主体责任。《预案》明确地方政府是灾后救助的实施主体,需要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各项灾后救助工作。二是补充完善灾后救助内容。《预案》对过渡期救助人口范围进行了扩展和更新,界定为: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的无房可住人员;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的受灾人员。三是完善救助程序。《预案》强调受灾地区要及时规范履行救助程序、全面建立台账,并加强对台账信息的检查审核。四是强化跟踪问效。《预案》明确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视情通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灾后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12.《预案》对加强物资保障有什么举措?

答:提高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是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的重要一环。《预案》在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方面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推进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为救灾物资临时存放、中转、发放做好场地准备;二是提升救灾物资保障的社会协同能力,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集中生产调度和紧急采购供应机制;三是开展运输配送市场化探索,与市场化程度高、集散能力强的物流企业建立战略合作。

解读单位:修水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解读人:刘勇

联系电话:0792-780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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