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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修府办字〔2022〕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00397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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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府办字〔20225

关于印发修水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水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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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修水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十县百乡”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一号工程”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省双“一号工程”目标任务,通过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制定的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建立健全统一的公开内容、公开平台、公开制度等规范体系,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26月底前,将渣津镇打造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乡镇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适时在全县范围内所有乡(镇)推广建设统一、系统完备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二、重点工作

(一)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各乡镇要认真对照城乡规划、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救灾、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政务服务等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条目方式细化分类,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时限要求:20226月中旬

(二)编制汇总公开标准目录。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报县政府审定把关后向社会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时限要求:20226月中旬)

(三)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在落实好以上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级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时限要求:20226月中旬)

(四)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识源头认定机制,文件签呈设计公文公开属性要素,拟定公文时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主动公开”或“此件依申请公开”或“此件不予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况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理、规范操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健全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健全诉求回应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及时回应。健全公众参与基层行政决策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时限要求:202212月底前)

(五)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整合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置机制,积极借助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在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时限要求:20226月中旬)

(六)压实舆情处置回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务舆情监测、预警、研判、转办等处置回应工作制度。对省、市、县下发的政务舆情处置转办单,及时调查处置,并按时反馈回应情况。(时限要求:20226月中旬)

(七)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础。建立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以“事项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加强村(居)民微信群、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时限要求:20226月中旬)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和所有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强化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履行业务指导监督责任,做好工作落实、业务指导和对本系统领域的标准指引释疑解惑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推介。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宣传推介,让群众知晓政务公开工作,用好公开成果。对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进行宣传报道,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要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监督考核。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五型”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抓好工作落实,每月将工作推进情况、创新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报县政府办(联系人:樊欣星,联系电话:7808757,邮箱:xszwfwb@163.com)。县政府办会同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将按照时间节点就创建工作任务清单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其督查结果纳入年终“五型”政府建设考核。

附件1修水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docx

附件2:26个试点领域公开事项和标准目录编制.doc

附件3:修水县乡镇政务公开示范创建任务分解.xlsx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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