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 救灾 | 文件编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 000014349/2023-02555 |
一、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接到县应急局、县专项应急指挥部等上级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后,镇应急办要立即组织分析研判,按照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
二、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三、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及时报告通报预警信息调整变化情况。达到预警解除条件时,应按程序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报告和通报预警信息解除。
四、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即可通过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短信、微信、微博、警报器、电子显示屏、宣传车、派发传单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确保预警信息有效传导到村到户到人。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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