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 救灾 | 文件编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 000014349/2023-02553 |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全面准确”的灾情报告体系,使各级领导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我镇自然灾害灾情,更好地为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撑。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灾情信息报送内容
各村居、各部门要统一灾情报送指标内容,其中涉及工矿商贸、基础设施、农林牧渔、公共服务和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等相关灾情,应及时统一上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灾害信息员对全镇各类灾情信息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确保上报的各类灾情信息口径一致。报送主要指标如下:
镇应急办(镇经济发展局):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规定,负责统计人口受灾、农作物和大牲畜、倒损房屋、经济损失四方面数据,汇总各村居、各部门自然灾害灾情和救灾工作措施,形成灾情报告后报县应急管理局。
社会事务局:交通中断公路条数及长度、公路临时封闭情况、受损路段长度、受损桥梁数量及长度、因灾滞留人员数量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损失情况和救灾工作措施;受损社会服务机构等损失情况及救灾工作措施;
农业农村局:水库、堤防、塘坝、水文监测等水利设施损毁情况、水利设施损失及救灾工作措施;受损市政供水管网、受损市政排水管网等市政设施损毁情况及救灾工作措施;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农业生产大棚受灾数量;畜牧水产业受灾情况、农业损失及救灾工作措施;林业受灾面积(包括经济林、竹林、种苗受灾面积)、林业损失及救灾工作措施。
镇中心中小学校:受损学校及救灾工作措施。
卫生院:受损医疗机构等损毁情况及救灾工作措施。
供电所:受损电路线路条数和长度、受损配电台数及影响居民户数、电力损失及救灾工作措施。
电信、移动、联通:受损通信光缆长度、受损基站数量、受损通信枢纽数量、通信损失及救灾工作措施。
二、灾情信息报送程序时限
及时、全面、准确的灾情数据,对于救灾工作和领导决策至关重要,应按照初报、续报、核报三个阶段报送灾情。
1、初报。发生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后,各村居、各部门灾害信息员应在灾害发生后半小时内,将灾情指标和救灾工作措施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灾害信息员掌握灾情数据后,在1个小时内报送灾情信息至县应急管理局或登陆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填报。
2、续报。按照灾害发生趋势,各村居、各部门每日9时前动态更新报送灾情数据和救灾措施。遇有重大灾情,特别是有人员伤亡情况的实时更新报送。
3、核报。灾情稳定后,各村居、各部门2日内上报过程核定准确数据。
三、灾情信息报送要求
1、第一时间做好灾情统计。要求各村居、各部门将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做到不虚报、不漏报。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村居、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科学合理的测算各项灾情损失情况,既不能夸大事实,也不能瞒报、漏报,确保实事求是地上报灾害损失。
2、严格遵守统计上报纪律。要求各村居、各部门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损失情况精确到村组、家庭和具体项目、具体数量、损毁程度。统一由镇灾害信息员采取电话短信、书面报灾或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填报方式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
3、积极主动做好值班工作。要求各村居、各部门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分工到位,责任到人,灾害信息员保持24小时电话、信息畅通,做到“遇灾必到、有灾必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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