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坳乡根据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特制定网格员环保巡查检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问题。
2.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做到监管无盲点、检查全覆盖。
3.及时发现各类环境污染问题,使环境污染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
4.如在巡查工作中遇到任何环保案件和问题,需立即上报案件,并致电整治办24小时热线0792-7892111。
二、工作内容
1.三查十无:查道路、查河流、查土地山林;无垃圾、无扬尘、无建筑垃圾堆、无散落砂石、无有色有害漂浮物、无非法打渔、无黑臭水体、无秸秆焚烧、无违规用地、无乱砍乱伐。
2.六查六落实:查村组,落实国土、林业、渔业、砂石等资源保护;查工地,落实大气、水体、土地等保护措施;查企业,落实停、限措施,无违规生产;查河道,落实无污染物直排责任;查集镇,落实禁止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查山间地头,落实禁止露天焚烧,无“三烧”现象。
3.六掌握六报告:掌握、上报违规用地、乱砍乱伐、非法打渔案件;掌握、上报非法采砂案件;掌握、上报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地污染等案件;掌握、上报企业违规生产案件;掌握、上报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掌握、上报违规焚烧和用火案件。
4.水污染治理三查、三清、三治、三管:三查——严查污水直排入河、垃圾乱堆乱倒、涉河湖违法建设;三清——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三管——严格水资源、河湖岸线、执法监督管理。
三、具体要求
1.要对属地内的污染源数据做到及时记录,及时更新。
2.对重点行业、单位加大检查和巡查力度,定期巡查所辖网格,及时上报环境违法等行为。
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例会,研讨解决环保问题并保存相关影像及文字资料。
4.加强对所辖网格单位的环保宣传力度。
5.乡村两级网格员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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