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人民政府
  • 信息类别: 公共资源交易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2070

修水县黄坳乡修河源流域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期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26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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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2018年6月1日施行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修水县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赣府发201817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的通知》(修府字201893号)等文件规定。修水县黄坳乡修河源流域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期,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发包议事程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经业主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投标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修水县黄坳乡修河源流域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期

2、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修水县黄坳乡

4、工期:60天

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6、工程要约价:约310万元 (最终结算单价以财政评审结果下浮20%计,具体工程量按实发生)

7、建设内容:以施工内容及工程量以设计图为准

8、质量标准:合格

二、邀请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地(或分公司)须为项目的县域所在地,,税收必须在当地缴纳,即税收所属乡镇为修水县黄坳乡,且为一般纳税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原件或增值税发票原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企业;

3、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需同时提供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八大员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需同时提供安全考核C证)、八大员和建造师社保证明文件;

4、持本项目邀请投标函;

5、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6、投标单位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中标后为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代理人本人须具有项目承包经验、雄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度和口碑、拥有工种齐全的施工队伍。报名时如实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或报告、付款凭证、项目名称、地址、相应人员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登记,提供的资料信息需具备真实核查条件。

7、业绩要求:必须提供参与近三年(2020年1月-2023年10月)实施完成修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证明材料(管网和终端必须一体化施工),项目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度,报名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参与报名。)

8、业绩最终认定条件,解释权归九江市名科定瑞咨询有限公司和修水县黄坳乡人民政府。

9、投标单位有经行政部门受过处罚或履约失信行为的,经核查属实,不准参加此次投标。

三、招标程序(“考察入围+摇号确定”的流程)

1、发布公告,邀请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止。报名地址:修水县良塘茶科所8栋一层15号,联系电话:18107922366。

2、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牵头组织业主全过程监督对报名投标单位施工业绩(网上查询及实地考察)、经济实力、市场信用等综合审查。

3、审查结果提交班子会讨论研究,入围单位在“修水县黄坳乡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1天。

4、入围投标人公示结束后,在九江市名科定瑞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由招标代理单位通知入围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根据入围公示的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到九江市名科定瑞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

5、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业主单位或代理公司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如未在2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弃权,按废标处理。在3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四、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时凭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资质证书、业绩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查询网址截图(不符合资质条件者不得报名)进行登记;

2、报名时必须准确登记投标单位的联系电话(座机号码,如无座机号码则登记法人代表电话号码)、代理人的电话号码;电话无法接通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二级及以上市政注册建造师及安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介绍信原件(限本工程)、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限本工程)、本人身份证原件;(6)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安C类证书)、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复印件加盖公章);(7) 提供参与实施近三年(2020年3月-2023年3月)实施完成修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证明材料(管网和终端必须一体化施工)项目证明材料并加盖项目所在地镇(乡)政府或县直属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单或报告;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网上查询网址截图;(8)未报名登记的或委托人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递交标书的,或投标书未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9)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在江西省“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

4、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需按要求制作好投标文件 (所有资料需提供(一正、一副),开标时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递交。

5、从入围投标人中抽取中标人,如果抽取的入围单位(投标人)资审不合格,则重新抽取,如果投标人资审全部不合格,则本次开标流标,重新组织招投标。

6、如果代理人本人缺席或迟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开标资格。

7、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8、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出勤率每月不得少于22天,每天打卡2次),若考勤不合格,将按每缺勤一天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延期处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必须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只收取中标单位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未中标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场原封无息退回。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扣留投标保证金。

11、工程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农民工保障金按规定缴纳。

12、依据财政局修财联字(2017)3号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13、本工程按要约价结算,以业主要求完成实际工程量计算,

14、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3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全部工程直接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15、对所有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16、若发现证书(件)或业绩材料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本地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17、付款方式:该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即工程基本完成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30%;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30%;同时扣除合同质量保证金3%,质保期满后退回。

18、该项目工程的所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9、中标单位必须凭该项目工程保险合同签定施工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五、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直接对所有入围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入围单位中抽取1家(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公示三天后为中标人。

招标单位:修水县黄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296295834

招标代理:九江市名科定瑞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107922366

监督单位:修水县黄坳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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