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九发改体改字〔2025〕607号)相关要求,我县严格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初步审核等规定流程推进评选工作,且已完成相关单位意见征求、推荐对象考察等环节。经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办)初审通过,现对拟正式推荐的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二次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正式推荐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九江市修水县行政审批局等1个单位。
二、拟正式推荐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
冯芳、商量、刘倩、王辉、熊学富、冷剑、朱巨龙、夏欣、何林等9名同志。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四、监督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修水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地址: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市民服务中心602(营商办);
邮政编码:332400;
邮箱:xiushuiysb@163.com
联系电话:7231759。
附件: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修水县拟正式推荐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表.docx
修水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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