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9-29 09:03 来源:修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9-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484479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亲爱的退役士兵: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原则上今年11月底前结束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请受理,12月15日前完成基本养老保险集中补缴缴费。如果您是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在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未参保或断缴问题的退役士兵,请您务必于2020年11月底前带齐相关材料到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补缴;如果您已申请,但未缴费的,请您务必于2020年12月4日前将个人缴纳部分交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92-7801868;
地址:修水县良塘市民中心东附楼一楼。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政策的执行是有期限的,过了时间则无法享受政策的优待。因您未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内申请补缴、缴纳费用而造成的后果,由您个人自行承担。
特此告知
修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