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修水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20 16:0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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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10-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498416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责任部门: 修水县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一)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要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确保付出辛苦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
(二)政策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4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19号)有关规定。
二、目标和任务。
保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把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政策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三、政策特点
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政策,凡连续三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制度的企业,一律按应缴纳的50%比例缴存。
四、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事指南。
地址:修水县城南梯云路34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联系人:吴祁,联系方式:07927808661.
提供材料:施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或修水县住建局出示的发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