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修水新城区管委会
解读人:张林玮
咨询电话:0792--7264557
主持人:各位观众、市民朋友大家好!宁州古城始建于唐贞元十六年,拥有 1200 多年建城史,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修水的核心载体,集聚鹦鹉街历史文化街区、秋收起义红色文化街区、众多古祠堂、革命旧址等珍贵历史遗存。近期我县出台《修水县宁州古城历史遗存活化利用与管理办法(试行)》,为古城保护运营划定制度框架。首先请修水县新城区管委会张林玮副主任介绍,出台这份《办法》的背景与重大意义是什么?
张林玮:大家好。宁州古城拥有千年历史,具有独特的祠堂文化、民俗文化、商贸文化与秋收起义红色文化,是修水城市文脉根脉所在。随着历史建筑修缮、古城开街运营业态引进,日常管理、产权协调、风貌管控、消防安全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逐步凸显。过去古城保护相关要求分散在文物保护、历史建筑、城市更新各类法规中,各单位职责不清,缺少统一协调单位及专项管理制度。出台本《办法》,主要实现三个目标: 第一,制度化守住底线,明确古城保护范围、管控要求,杜绝大拆大建、过度商业化、破坏传统街巷肌理等行为;第二,打通活化利用通道,坚持 “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目标,建立 “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机制,让静态遗存转变为活态文化空间;第三,厘清多方权责,理顺政府职能部门、运营主体、产权人、经营商户、社区居民的责任边界,构建长效协同管理体系,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街区、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提质提供制度支撑。
主持人:很多市民关心,《办法》划定的宁州古城保护范围具体包含哪些区域?怎么划分管控层级?
张林玮:《办法》适用范围覆盖修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宁州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包含秋收起义红色文化街区、鹦鹉街历史文化街区两大核心板块以及古城协调区,按照规划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协调区)两级管控。1、核心保护范围:严格保护“九井十八巷”传统街巷格局、古祠堂、各级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古桥古井、古树等历史要素。原则上禁止大规模新建、改扩建;建筑修缮严格执行微改造、轻介入、修旧如旧,保护青砖瓦黛、穿斗木构等原生建筑特征,严禁随意改变外立面、拆除原有构件。2、建设控制地带(协调区):重点管控新建建筑高度、体量、色彩、风格,新建、改造项目,相关方案必须进行专题审查,确保与古城整体风貌协调,杜绝现代高层建筑、违和外立面。
主持人:古城运营涉及住建、文旅、自然资源、应急、城管、属地乡镇等多个部门,《办法》如何破解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难题呢?
张林玮:《办法》确立“统一统筹、分工负责”管理机制。由我委牵头总协调,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的相关审批,文旅部门负责文保单位监管、文化资源挖掘,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规划审批相关工作,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抓好古建消防安全,城管负责街区市容市貌秩序。我们将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制度,对违规搭建、擅自改造、违规经营实行联合处置。同时推动搭建运营主体、商户、居民议事协商平台,重大业态调整、公共空间改造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构建 “政府监管、市场运营、居民参与”多元共治模式。
主持人:现就《办法》中,市民朋友们关心的内容与网友在线进行交流,欢迎踊跃参与。
代表人:“保护”和“开发利用”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办法》如何平衡二者关系,明确活化利用的正向清单与负面清单?
张林玮:这是《办法》的核心部分,我们坚决摒弃两种极端:一是只保不用、建筑闲置衰败;二是重商业轻保护、千街一面过度商业化。鼓励支持的活化方向(正向清单) 一是文化展示类:祠堂改造为民俗展馆、历史纪念展厅、红色革命旧址陈列馆等; 二是非遗传承类:古琴、传统制茶、木雕等非遗体验、传统手工艺展示; 三是特色生活业态:本土老字号、特色餐饮、文化书店、文创工作室、摄像影楼、婚庆体验店、合规精品民宿等; 四是公共服务类:社区文化空间、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研学教育基地等。
严格限制、禁止类行为(负面清单) 严禁破坏建筑结构、擅自拆改历史构件的业态;严禁引进噪音扰民业态;严禁大规模改造立面做沿街商户广告的业态;禁止开展高污染、高风险消防等经营活动的业态。
代表人:古城内存在大量私有产权建筑,很多产权人关心房屋修缮问题,《办法》对产权人建筑修缮有哪些支持和要求?
张林玮:按照法律法规,房屋所有权人是建筑第一保护责任人。所有权人负责建筑日常巡查、日常维护;私有的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确需修缮的,且所有权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由我委申请县政府采取资助、置换等措施予以保护。自行修缮的,需报我委、文旅、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不属于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有损毁危险需修缮或重建的,按程序报社区及所在乡镇查验属实后,将修缮或重建方案报我委、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审批后实施。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不得私自进行修缮,严禁新建、拆除重建、扩建等行为。
代表人:商户商业入驻古城,装饰装修有什么要求?
张林玮:古城商户在进行内、外装时应保护建筑的结构安全,装修方案应报我委审核。所有商业外立面装饰装修及外部设施应当与古城风貌相协调,历史遗存建筑内、外装均需便于拆卸、恢复原貌,内装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布局,开业前各项手续需齐全。
代表人:《办法》实施,对在古城居住的居民有什么益处和要求?
张林玮:《办法》的实施,明确了县新城区管委会负责对古城历史遗存活化利用与管理的牵头与统筹协调职责,使宁州古城改造后的整体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维护,便于解决好居民反映的各项问题,居住条件进一步得到有效提升。古城的保护和利用,促进商业业态的入驻,拓宽了就业渠道。同时,居民百姓、商户均需自觉按照本《办法》执行,规范自身行为,共同参与宁州古城的管理和保护,有权对破坏行为及时进行劝阻、举报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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