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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出租车车容卫生和文明经营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出租车车容卫生和文明经营管理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交车、出租车车容卫生管理,树立文明服务形象,切实解决公交车、出租车乱丢乱扔垃圾等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车容卫生管理。保持车身外观良好,无破损、无脱漆,车窗玻璃明净,广告张贴正确、内容健康,监督电话字体清晰。车内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异味,座套完好洁净。公交车内配置垃圾容器,不往街面扫垃圾。
二、加强文明经营管理。不乱停乱放,不随意掉头,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上岗时证照齐全,营运中不抢客、不拒载、不甩客,出租车未经乘客同意不拼载。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并按规定收费,杜绝收钱不给票或给废票。
三、加强司乘人员管理。司务人员仪表文明,举止端庄,礼貌待客,不讲粗脏话,上岗时衣着整洁;司机运营中不吸烟、不接打手机。男驾驶员不留长发长须、长指甲,女驾驶员不披头散发、浓妆艳抹,不着超短裙。司乘人员不向车外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
四、强化监管手段,实行严管重罚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每年收取公交车、出租车公司人民币贰万元,作为车容卫生管理押金。凡出现一次司乘人员向车外抛垃圾,由县城管执法局罚款50元,凡出现一次向街面扫垃圾,罚款1000元。
特此通知
 
 
年十月十四日
主办:修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修水县信息办、修水县四创工作办公室
四创工作办公室电话:0792-7227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