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工业园区优惠政策和商务成本
一、用地政策
1、凡符合条件的入园工业企业,可依法取得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价格按我省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执行,即不低于5.6万元/亩。
2、芦塘、吴都、太阳升三个项目区实行不同地价,资源型项目和“两头在外”项目实行不同地价。
3、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外汇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科技含量高、生态环保型项目实行供地优先,地价优惠。
二、税收政策
1、从企业获利年度起,5年内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县享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增值税(县享部分)50%奖励给企业。
2、外资项目的优惠奖励政策比照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1、凡是符合入园条件的资源型项目在资源配置上实行优先考虑。
2、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实行零规费,中介机构按最低标准,明码标价。
3、提供用工服务。免费为入园企业招工、培训员工,免费为用人单位发布用工需求信息、组织用工洽谈、开展人员招聘,免费为企业定向做好技能培训工作和颁布发技能证书。免费为企业做好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接续工作。如企业有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在职干部带薪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4、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创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许可、审批和办证手续,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实行审批手续代办制,原则上由项目服务单位做好相关衔接。
5、实行挂牌服务。对入园企业发重点保护牌,对企业业主发放“绿卡”。所有部门单位进入园区企业检查,实行申报制,并做到“只服务、不收费”,交管部门对入园企业车辆一律只依法纠章。
6、优化物流服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相应出台优惠政策,扶持物流企业入驻工业园区,不断优化物流环境,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确保入园企业不受物流影响。同时,围绕主导产业扶持发展配套产业,降低生产成本。
7、畅通融资渠道。县财政出资3000万元成立修水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鼓励成立民营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政府还将定期组织银行和企业进行银企对接座谈,加强衔接沟通,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8、创优生活环境。入园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可以在本县就近就学、入托。完善公共交通等生活服务设施,优化园区就业环境。
商 务 成 本
1、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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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分类 |
价格(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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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水期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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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水期 |
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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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价 |
0.60 |
2、用水成本(工业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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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 |
价格(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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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塘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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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都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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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升 |
1.20 |
3、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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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 |
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
技术工人 |
普通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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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 (元) |
1500—2000 |
1000—1500 |
800—1000 |
4、运费成本
大广高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