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修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修效办字〔2010〕12号
关于印发《修水县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修水县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水县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修水县机关效能建设导小组办公室 修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修水县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修办字〔2010〕17号)和九江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九效办字〔2010〕17号)精神,建立健全我县投资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人员搭建良好的投资创业平台,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三年决战工业100亿”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重点,不断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政策扶持和跟踪指导服务,大力促进“人才回归、信息回乡、资金回流、企业回迁”,实现我县“保五争四”奋斗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创业服务机构。
1、建立创业服务中心。全面整合人事、劳动、教育、财政、公安、工商、国税、地税、农业、扶贫、民营、科技、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各类创业资源,建立我县创业服务中心。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贷款、项目跟踪等“一站式”服务。同时积极向国家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加强创业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建设。
责任部门:县人劳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民营经济服务局、县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
2、健全创业服务网络。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保障事务所建设,通过争取购买公益服务岗位政策、招引“三支一扶”大学生前来服务等方式,为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添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二是在村级配备劳动保障协管员,使创业服务网络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三是进一步加强驻外劳务联络处建设,在加强原有温州、深圳、顺德等劳务联络处建设的同时,不断增加驻外劳务联络处的数量。
责任部门:县人劳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
3、开通创业服务热线。开通7227037为创业服务热线电话,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
责任部门:县人劳局
4、建立创业服务信息库。一是建立在外创业成功人士信息库,全面掌握我县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基本情况;二是建立全县现有创业人员信息库,为开展创业提供后续服务;三是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通过开展市场调查,请专家进行分析,收集符合我县创业人员特点的创业项目。
责任部门:县人劳局、县民营经济服务局、县商务局
(二)落实创业扶助政策。
6、落实税费优惠。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照财综〔2008〕47号、赣府厅字〔2009〕17号文件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性的行业除外),按国家统一规定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凡返乡创业人员新创办的工业企业(资源型企业除外),5年内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县享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增值税(县享部分)50%奖励给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实行零规费。中介机构均按最低标准,明码标价。
责任部门:县委政研室、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劳局、县农业局、县经贸委、县科技局
7、优惠厂房租金。凡是返乡创业人员租用标准厂房创办工业企业且租赁期在五年以上的,实行租金减免。第一年免收、第二年2元/平方米·月、第三年3元/平方米·月;从第四年开始按成本价格收取租金,以后每满三年免收一年的租金。鼓励企业以成本价购买标准厂房。
责任部门:县工业园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国土局、县民营经济服务局
8、提供用工服务。免费为返乡创业企业招工、培训员工,免费为用人单位发布用工需求信息、组织用工洽谈、开展人员招聘,免费为企业做好技能培训工作和颁发技能证书。免费为返乡创业人员做好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责任部门:县人劳局
配合部门:县政府信息办、县财政局、农业局、县扶贫办
9、落实用地优惠。凡是返乡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自建厂房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100万元以上/亩,土地按国家最低工业用地价出让。
责任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管委会
10、落实扶持创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见习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责任部门:县人劳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修水支行和其他各金融机构
11、优化物流服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相应出台优惠政策,扶持物流企业入驻创业园区,不断优化物流环境,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确保返乡创业企业不受物流影响。同时,围绕主导产业扶持发展配套产业,降低生产成本。
责任部门:县交通局
配合部门: 县经贸委、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
(三)拓宽创业融资渠道。
12、加大中小企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广县内各金融机构创造的支持小企业发展行之有效的经验,支持和鼓励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方式,开辟更多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贷款的渠道。探索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贷款担保方式,对处于创业初期,资金需求量小、贷款期限短的企业,可采取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企业法人代表连带责任担保、出口退税帐户托管等方式,实行封闭贷款管理模式,扶持其发展壮大;对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可采用设备和房产抵押、多家企业协保及仓单质押等方式,支持其发展壮大。今年继续稳定中小企业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重。
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修水支行、县银监办
配合部门:县经贸委、各金融服务机构
13、搞好银企对接。进一步探索完善政银企长效合作机制,创新对接形式、丰富对接内容,提升融资对接工作水平,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修水支行、县银监办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劳局、县商务局、县经贸委、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各金融服务机构
14、进一步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建设。成立由财政出资注册资本3000万元的修水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鼓励成立民营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对刚入园工业企业可提供5万元以上的小额担保贷款;返乡创办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达到100人的,可提供50—200万元的贷款担保;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可提供不少于其固定资产50%以上的贷款担保。
责任部门:县经贸委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劳局、县民营经济服务局、县各金融机构
15、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全县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0万元,其中支持个人创业贷款占70%以上。
责任部门:县人劳局
配合部门:人民银行修水支行、县财政局、各金融服务机构
(三)搭建创业孵化平台 。
16、提供创业场所。在芦塘何家店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新建1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同时配套写字楼、新市民公寓、托儿所、学校等基础设施;在联盛购物广场创建返乡、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城;在古市、渣津、马坳等乡镇建立8个创业小区。
责任部门:县工业园管委会、县民营经济服务局
配合部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房管局、有关乡镇
17、落实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扶持政策。按照赣府发〔2009〕5号文件要求,设立创业孵化基地专项资金,对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从创业之日起,3年内免缴物管费、卫生费,1年内减半缴纳房租费、水电费。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配合部门:县人劳局
18、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完善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在“中国·修水”网设立创业服务信息栏目,全面公开我县支持鼓励返乡创业政策,为创业者推介创业项目、提供商业信息、加强互动交流。同时大力加强工商、税务等部门网站建设,为投资创业者提供网上登记注册、网上年检和网上申报纳税等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12315短信平台建设,完善12315申诉举报,为经营者、消费者提供电诉、手机、网络等多渠道的消费维权服务,为创业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
责任部门:县政府信息办
配合部门:县人劳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19、实施“千人创业培训”工程。开展SIYB创业培训,举办“创业培训班”,分批次对来自全县各乡镇返乡创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聘请专家讲解创业有关知识,请创业成功典型人士介绍成功创业经验,提高创业成功率。
责任部门:县人劳局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
(四)支持非公经济发展。
20、加强非公经济监管。改进监管办法,公开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
责任部门:县工商局
配合部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经贸委
21、促进市场主体总量扩大。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促进市场主体总量扩大。今年力争全县个体户总量净增2694户(总量突破13470户)、私营企业净增172户(总量达到124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净增30家(总量超过145家)。
责任部门:县工商局
配合部门:县民营经济服务局、县农业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22、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认真落实援企稳岗的“五缓四降三补贴”和“两降三促一优先”政策,对凡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及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切实帮助困难企业度过难关。
责任部门:县人劳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经贸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成立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荣军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监察局局长樊敏事同志和县人劳局局长朱少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人劳局,由朱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学逊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确定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人,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通报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工作顺利进行。各项工作责任部门每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效能办(联系电话:7238110)及县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办公室(联系电话:7808681),办公室每季度要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并公布督查和台帐情况。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建立相关台帐,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组织人员对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年底对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基层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各部门在推进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实际,敢于创新,大胆实践。要及时发现、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规律,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形成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宣传和表彰,对在服务创业、促进创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主题词:创业服务年 投资创业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修水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