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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修水县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修水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 通知

 
 
修效办字〔2010〕11号
 
 
关于印发《修水县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修水县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修水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20日
 
 
主题词: 优化创业环境  实施方案   通知
修水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160份)
 
修水县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全县创业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赣发〔2009〕3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市委、市政府《九江市招商引资环境建设工作有关规定》九办字[2009]64号,以下简称《规定》),努力深化我县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努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成长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力争年内实现我县在营造吸引投资兴业的环境方面有新的变化、创业环境在九江市乃至全省最优,为加快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奋起赶超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定》,着力创优发展环境
1、承诺公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突出围绕服务投资创业和项目建设,提升执行力度,强化落实举措。相关单位围绕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结合单位实际就优化创业环境工作的便民措施、服务标准、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主要内容作出公开承诺,连同本单位服务联系号码、投诉监督电话,在修水电视台“创业服务专栏”、《修水报》和修水县人民政府网创业服务年活动专栏等新闻媒体上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查自纠。针对《决定》、《规定》执行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在7月中旬以前进行自查自纠,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各种方式和途径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对本乡镇、本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干部作风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有存在问题、有原因分析、有整改措施、有整改成效的自查自纠报告,于7月15日前书面报县效能办。
3、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机关效能、干部作风和优化发展环境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扣分预警等手段,加强督促检查。县效能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决定》、《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落到实处。
(二)加强两项效能监测工作,拓展群众效能监督渠道
1、继续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工作。认真总结去年测评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测评工作制度,促进测评工作规范运行;适当扩大测评范围,调整测评内设机构;完善纠建并举的整改机制,实行“公开整改”和“跟踪整改”,督促测评对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强化发展环境监测工作。优化监测点设置,在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招商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中发展增扩监测点,全县监测点和监督员的数量达到80个以上;充实监测内容,把与服务创业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决定》、《规定》情况作为监测的重点内容;充分运用“江西省发展环境监测网络系统”、“修水县发展环境监测声讯台”,规范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效率;注重日常监测,强化监测成果运用,完善作风建设监测指数,并每月进行发布,真正发挥监测点在优化创业环境中的“晴雨表”、“信息站”、“校正器”作用。
(三)开展三个方面专项效能监察,提高服务创业水平
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服务创业的情况,特别是以下三个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一是服务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二是服务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的情况;三是服务企业“二次创业”、升级改造和全民创业的情况。通过专项效能监察,及时掌握情况,抓住关键环节,实行跟踪问效,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着力整治四类破坏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创建最优发展环境
1、严厉整治涉企“六乱”问题。即“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的问题。
2、严厉整治非法垄断问题。即利用行政手段暗箱操作、强制性指定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检测等中介服务,并向企业收取费用等非法垄断的问题。
3、严厉整治干扰、损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问题。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哄抢、堵门断路、强装强卸等恶意阻工、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问题。
4、严厉整治服务水平较差、服务效率低下问题。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问题,“吃拿卡要报占”问题,“审批办证难、办照贵”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中梗阻”问题,违法行政、失职渎职、失信失诺等侵犯、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是一项具体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把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力求抓出新特色,抓出新亮点、抓出新经验、抓出新成效。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效能办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大暗访检查、随机检查和重点检查的力度,做到抓落实雷厉风行、抓督查不留空白、抓整改不留死角。重点采取日常督查、发展环境监测、处理效能投诉、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建立相关工作台帐,把监督检查的情况作为全年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江西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修水县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整改。
(三)认真受理投诉,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受理和办理影响创业环境问题的投诉;要加大自办件的办理力度,避免层层转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办件等严重损害创业环境的重要投诉件,要及时办理、结案、反馈,严格责任追究,有效化解矛盾。县效能办要加大对重要投诉件的复核力度,对涉嫌敷衍塞责、避重就轻、整改不到位,进行二次督办或挂牌督办,坚决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实,不断提高效能投诉件的办理质量;要注重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对严重破坏创业环境的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开曝光。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批损害创业发展环境和影响机关效能建设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优化创业环境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开拓创新,主动推行优化创业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的各项机制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以推进优化创业环境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主办:修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修水县信息办
电话:0792-7221829